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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楼倒倒”案宣判 6人获5到3年徒刑

jason2021-07-28 02:07:03116523

新华社上海2月11日电11日下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荷花滨江花园”坠楼案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秦永林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5年、夏建刚有期徒刑4年、陆有期徒刑3年、张耀雄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莲花滨河花园”项目运营中,被告人秦永林作为施工方上海杜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现场负责人,听从张志钦(另案处理)的指示,将承包人总承包范围内的地下车库开挖工程直接移交给无公司组织施工的不合格被告人张耀雄,责令施工人员违规开挖堆土,从而对该起建筑坍塌事故的现场管理负有责任。

被告人张耀杰作为上海众信建设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违规使用他人职业资格证书投标该工程,导致该工程缺乏专业管理,并违规允许施工单位将土方分包给其无专业资格的亲属,对该建筑坍塌事故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

被告人夏建刚作为中新建筑公司的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但却任由施工在没有项目经理专业管理的情况下进行,任由施工方转包土方、非法堆土,造成项目管理脱节,同时还负责建筑坍塌事故的现场管理。

被告人陆虽被指定为项目经理,但实际上并未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而是允许施工方以其名义在工程招投标和施工管理中担任项目经理,默许甚至配合施工方应对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致使工程建设脱离专业管理,难以通过监督发现和制止施工隐患,对建筑物倒塌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告人张耀雄违规无专业施工单位承接工程,违反工程安全管理标准,盲目听从施工方指令进行土方开挖、堆土,最终导致建筑物倒塌事故,其为建筑物倒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被告人乔磊作为上海广汽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总监理,对项目经理的姓名和真实情况的不规范之处审查不严,忽视了对施工方承包的非法土方的审查。对非法开挖、堆土未提出异议后,未能有效制止,对未履行监管职责负有责任。

法院认为,六被告作为项目建设方、施工单位、监理方的工作人员和土方施工的具体实施者,在“莲花滨河花园”项目的不同岗位、不同环节,本应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但他们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被动履行各自职责义务,最终导致“莲花滨江花园”7号楼整体倾倒,1人被压死,经济受损

据此,法院认为六名被告人均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情节特别恶劣。鉴于六名被告人均已自首,上述判决依法作出。(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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