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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恩三胺奶粉曝光者获刑5年 再审改判无罪

jason2021-08-23 04:34:1370212

随后,李国向施恩公司索赔300万元,该公司报警。李国最终因敲诈勒索被法院判处5年监禁

法治周末记者孙

从三聚氰胺超标100倍曝光,到频繁质疑“100%进口奶源”,再到媒体对“美国品牌”身份的调查,施恩奶粉事件一度肆虐。

随着我国奶粉行业的重组,此事逐渐平息。然而,最初反映施恩奶粉问题的北京消费者李国因敲诈勒索罪在广东被判有期徒刑5年的消息,再次“激起千层浪”。

消费者权益保护获得补偿40万元

2006年2月3日,40岁的郭赢了一大笔钱。李国的父亲郭建亭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作为唯一可以吃的奶粉食品,李国的女儿从2006年9月到2008年9月吃了两年“美慈婴幼儿奶粉”。

2008年9月,“三鹿事件”发生后,李国带着女儿到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医院检查,发现孩子有三聚氰胺中毒的症状,如“双肾中央采集系统有几个强回声”“尿液浑浊”。

发现这些症状后,李国第二天就开始向奶粉销售商、生产商施恩公司投诉,却被告知您孩子吃的那批奶粉不在国家公布的有毒奶粉之列。

2009年4月,李国将儿童留下的奶粉送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施恩公司于2008年3月17日生产的第三代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达到mg,超出国家限量132倍。

2009年6月4日,公司委派北区销售总监段与洽谈时,段质疑的女儿是否只吃了奶粉。

郭建亭告诉记者:“奶粉包装上印有美国国旗,上面还标明100%进口奶源。李国是同声传译,英语很好,于是开始联系美国的朋友考察施恩公司的资质。”

郭建亭说,调查发现“那个(好心)是个‘空壳公司’,注册地只是一个生产医用手套的破房子”。随后,李国向相关媒体披露了施恩奶粉中三聚氰胺严重超标及其“假洋鬼子身份”。

2009年6月13日,施恩公司与李国签订“和解协议”,施恩公司赔偿李国女儿40万元。与此同时,李国书面表示,他不会继续诉讼,并放弃索赔。

6月15日,施恩公司正式就其身份向公众道歉,承认“施恩品牌归中国人所有”。在此之前,施恩公司还向另外52名儿童支付了不同数额的赔偿金。

李国认为,施恩公司虽然做出了赔偿,但并未向公众披露其问题奶粉的真相,更多消费者尚未获得实质性赔偿。他说,“这不仅仅是为了钱,这是为了从根本上阻止人们购买毒奶粉”。

雅士利总裁张力元(雅士利是施恩的大股东)不承认施恩奶粉中的三聚氰胺严重超标。“我们公司(2009年)6月13日向李国支付了40万元,实在无奈。当时是迫于媒体的压力,为了让事情变得更好。”

6月30日,雅士利集团公司向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公安局报案。

“权利保护未遂”或“敲诈未遂”

报案后,公司段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多份录音资料。在随后的庭审中,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这些录音。

录音显示,2009年6月29日中午,公司接到一个自称是张的电话。她向施恩公司透露:“李国今天已经接受了电视台的采访,准备做一个节目。把这个做大.如果你不快,这件事最终会失控的!”段和张约好一个小时后见面。

张是妻子高红的女朋友,也是一家主要经营食品(包括奶粉)广告的广告公司的总经理。遇到段时,她给段看了几张和妻子高红日常吵架的录音,指出“绝对不是好人”,只是想把舆论做大做强”。张告诉段:已经在电视上做了一个节目。“如果是播出,那就太可怕了!如果播了,那就编不出来了!”张给段出了个主意:“你现在最要紧的是先把他想在那里做的事砍掉,不要让他的队伍发展壮大.如果他这样破坏,还是需要控制,因为影响很严重”。

张还建议:“你的当务之急是从他那里得到一些东西。比如,他这样做的动机不纯,也就是他想利用这个孩子来要钱……”“你为什么不起诉他敲诈勒索?这样至少能让他冷静下来,让大家知道,哦,原来他在胡说八道!”

6月29日下午,段代表公司致电。根据记录,他多次对李国说:“你有什么要求或条件吗?”。

郭建亭说,李国对施恩公司突然打来的电话没有心理准备。他回答说“我觉得没什么好谈的”,然后回答说“你说的我得好好想想”。

2009年6月29日晚,施恩公司与李国同意在翠宫酒店继续就索赔事宜进行谈判。

段说,协商过程中,提出公司给他40万元后,怀孕的妻子高红认为金额太小,她“非常生气”,因“生气”导致流产,要求追加赔偿300万元。“李国威胁说,如果公司不接受他的要求,他将无法控制局面”。

同时,雅士利集团公司外事负责人陈敏辉表示,李国表示,如果不按他的要求去做,会找外国媒体和美国大使馆反映公司的情况。

段强调,在随后的多次接触中,通过媒体报道和外国机构介入调查,威胁雅士利公司和公司破产,并提出要求

上述款项。

郭利的代理律师张燕生则表示:“他们骗郭利说‘你再有什么想法,也可以照实说,再跟段总去接触,可以继续再沟通,也都没有问题’,‘你们提出的想法,我们要向老板汇报,尽快解决就完了’。郭利对此信以为真。”正是在施恩公司“想听”郭利说的情况下,郭利才又提出300万元索赔款的要求,段庚惠随即要求郭利将300万元索赔要求写成书面的申请书。

当晚,施恩公司和雅士利集团公司认为他们拿到了郭利“敲诈勒索”300万元的罪证。第二天,他们就到潮安县公安局报案称:“郭利拿到40万元后,尝到了甜头,变本加厉,竟然于2009年6月29日,再次向我集团公司索要300万元的无理、违法要求。”

  奶粉商被指“钓鱼式”谈判

张燕生指出,施恩公司的注册地点在广州,施恩公司没有在广州或北京“报案”,而是由雅士利集团公司出面在潮安县“报案”,而事实上本案与雅士利集团公司没有任何直接关联,这其中的问题令人玩味。

张燕生告诉记者,此后,从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22日郭利被抓为止,施恩、雅士利公司与郭利的电话和面谈多达19次,其中面谈就有4次。施恩、雅士利花费了如此之多的精力,并不是为了给郭利“赔偿”,而是用“谈判”的形式勾引郭利与施恩公司“对话”,然后处心积虑地将“郭利敲诈勒索案”加工完善到符合犯罪的要求。

郭利的母亲辛宏说:“从厂家嘴里说的意思是,我们董事长对你们小孩的健康非常关心,到现在这一步我们要负责,说你可以接着谈。厂家老给他打电话,他不明就里啊,还觉得这个厂家挺负责的,这么认真谈。每次其实对方都带录音机了,一直这么‘钓鱼’、诱导他。”

郭建廷说,郭利对于媒体曝光问题的态度始终是非常明确的,他针对段庚惠提起的不要进行媒体曝光的话题说:“我左右不了媒体,媒体这边……我们就给他们一个正面的回应就完了,我也不用躲。”

2009年7月21日,段庚惠以继续与郭利商谈“索赔”问题为由,与郭利约定在杭州见面。第二天,段庚惠带领潮安县公安局警察到场将郭利抓获。

对于施恩“钓鱼”引诱郭利的说法,一审法院认为,从郭利处提取的其于2009年6月15日再次购进“施恩”牌婴幼儿奶粉的购物小票以及2009年6月25日电视台播出的节目内容分析,郭利与施恩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后,在与段庚惠再次联系之前,主观上已有向施恩公司索取300万元的意图。“钓鱼”说法不成立。

2010年1月12日,潮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利有期徒刑5年。郭利不服提出上诉。2月4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谈起此案,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昌觉得“荒唐”。他告诉记者,郭利的维权行为不排除有瑕疵,“利用别人的短处提出无理要求”,但作为受害方的郭利是有权利提出要求的。至于其要求是否超出合理范围,是属于民事法律调节的范围。

田文昌说,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法律完全允许消费者与商家之间进行协商谈判。在谈判中,不管提出索赔的金额有多少,提起的次数有多少,只要提出的事项有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都是不违反法律的。特别是通过谈判与商家自愿达成一致,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一个数额,这个数额无论多少,只要是双方出于自愿且不被法律禁止都是合法的。因此,即使郭利再次向施恩公司提出索赔300万元用于购买孩子终身保险并用于弥补自己因此耽误的误工损失等,都是合法的。

请求权是受害的消费者的权利,田文昌认为,“即使3000万元也无不可,这是典型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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