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过滤部分略有不同。
网友们看《扫黑风暴》和自己作品的对比,都在喊“可以说一模一样”。
有网友说“抄袭太小,可以直接上移使用”。网友直言尊重原创,支持原创摄影师。
这一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不久后,《扫黑风暴》剧组后期回应称,该剧片名和片尾委托第三方影视公司拍摄,摄影师的联系方式给了第三方。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第三方的回应。对于《扫黑风暴》监制的这个回应,网友们并不买账,说是推卸责任。第三方公司完成制作后,电影人没有审核。
《扫黑风暴》不仅被抄袭,还因为尾巴不好被网友嘲讽。
电视剧开篇,可以说一下子抓住了观众的神经,剧情信息饱满,埋下了很多伏笔。然而,当观众一路带着疑惑看完大结局时,却发现很多伏笔还没有解开。比如剧中,麦家前期用了很多笔墨,这个人物的设定也很有感情。他也被高明元献给了一位高官。
很多观众很早就猜到,麦家会成为将高明元绳之以法的重要证人。但是,在麦家,故事的结尾有一种邋遢的感觉。不仅不起作用,很多地方也没说清楚。比如她投身于哪个高官?她为什么突然离开高明元然后出现在派出所受审?
还有黄,江疏影饰演的LAY,他饰演的林浩,最后都有了孩子。这条情感线迷惑了网友。
本来黄这个角色开播的时候,网友就说这个角色是多余的,结尾突如其来的感情线让人觉得是强行的幸福团圆,毫无意义。
正是因为后期的很多bug,《扫黑风暴》的分数从前期的8分降到了7.5分。八分是影视剧的分水岭,上面有八分,证明影视剧已经进入高质量的范畴,但是如果八分掉了,那就逊色多了,更别说高质量了。
此外,《扫黑风扫黑风暴回应抄袭暴》被上海市消保委批评提前下单,称《扫黑风暴》捆绑销售,忽视消费者。
被嘲笑,被点名批评,现在被锤子抄。《扫黑风暴》播出后期是持续的风波。不过,这可以算是对电视剧制作方的一个提醒,在制作过程中需要谨慎制作。
《扫黑风暴》片头涉抄袭 这个平台道歉了……
中新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黄昂进)近日有消息称,电视剧《扫黑风暴》片名使用了未经授权的素材,而《扫黑风暴》剧组后期制作方则表示,该剧片名和片尾均由第三方影视公司委托,如涉及侵权,公司将协调摄影师处理。
9月2日,冠名《扫黑风暴》的出品方北京郑桐颐和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桐文化”)发布声明称,未经授权的素材购自成都仁硕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以下简称“网络”)。同日晚间,该网站还发布声明:上述材料为其平台投稿人高某某提供的非原创作品。
不难看出,侵权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涉案的四方《扫黑风暴》剧组、第三方影视公司郑桐文化网和投稿人高某某通过各种说法联系在一起.
相关方面回应称,责任难以区分。
据媒体报道,《扫黑风暴》的片名使用了一位来自安徽的摄影师,他在2020年2月拍摄了两组8秒的照片。据摄影师介绍,当时他编辑了自己安排现场拍摄的素材,上传到视频分享网站“New Studio”,并设定不提供下载或非商业用途。
记者注意到,9月2日晚,微博相关话题用户“王草莓SS”被标记为“客户端”。9月2日,他上传了一段视频,将两组《扫黑风暴》电影片名与他们的个人电影进行对比,配文称“我从来没有上传过视频到这个网站,也没有卖过我的素材!”
(截图来自微博)
9月2日,郑桐文化声明:“电视剧《扫黑风暴》标题被控未经授权素材,由我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在成都仁硕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中购买,素材标题为‘旧房旧物静物延宕’图片。”“同时,我公司也及时联系了上述材料授权方的网站,要求其调查上述材料的权利来源及授权的合法性。”
(图片由@颐和视效微博账号提供)
同日晚间,网站发布声明回应:经核实,投稿人高某某平台昵称“雪花星空”)于2020年4月23日完成实名认证,并与公司签订“投稿协议”和“作者实名声明”,对上传作品作出原创承诺。经本人确认,高某某提供非原创作品,违反网络协议,公司立即封禁其账号并终止合作。声明还称,VJshi。com就此事件向作品权利人、郑桐文化及相关方深表歉意,并正在积极与各方沟通,将承担应有的责任。
(图片由@VJshi网微博提供)
9月3日,@王草莓SS再发消息称:“首先感谢大家的支持。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也相信法律的公正。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收到任何有效的沟通。既然侵权已成事实,我强烈敦促他们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
(截图来自微博)
至于VJshi的说法。com和党的第二声音@王草莓SS,网友们都有自己的看法。一些人认为船员和平台是“无辜的”,而另一些人认为他们应该被VJshi追究责任。值得一提的是,有网友爆料称,类似的涉嫌侵犯VJshi的事件不在少数。
“这个网站的侵权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其品牌定位和用户管理存在问题。”
“不能说责任全是高的,而VJshi本人也有审查内容的义务。从法律上讲,这一次,他也要负部分责任!审核很重要!”
(截图来自微博)
网友的评论并非空穴来风。据天眼查显示,仅今年,VJshi旗下的成都仁硕科技有限公司。涉及民事、行政案件40余起,其中多为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和著作权侵权纠纷。
003010第四十二条规定,音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音像制品的
003010根据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六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制作视听作品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根据情况而定。
侵权行为不是案件律师:谁使用它,谁就侵权。
微博实名认证摄影师陈也向记者反映了类似情况。com。据陈介绍,他和身边的很多同龄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我还把视频上传到了新工作室的网站上,被VJshi在网上卖了,已经有销售记录了。”陈告诉记者,他目前已经提起民事诉讼。“最初(上诉)是问VJshi。停止侵权,在主页上道歉并赔偿损失。”
“但是有一个问题。我找不到已经销售的材料的用户,平台也不应该提供,所以已经销售的材料还是侵权。”陈说:“我们的生意太难了,维权难,赔偿也少。”
在陈看来,他和同行的视频资料被多次使用,甚至被擅自出售。“可能是因为更容易捕捉到原始视频”,他说,可能是因为新直播间网站的视频清晰度更高,素材质量更好,所以经常被盗。
中国银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宝泉在接受《Yangguang.com》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涉嫌抄袭《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标题的事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剧组未经相关资料所有者授权使用其作品,是直接侵权人。对于此前报道中《扫黑风暴》剧组“该剧片名、片尾委托第三方影视公司”的抗辩,杨宝泉表示,这属于剧组与第三方影视公司的内部责任关系,但这种内部责任关系并不影响权利人对其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陈来说,因为找不到直接使用其作品的侵权人,他的诉讼对象是VJshi网站。”杨宝泉补充道。
包杨全举例称,同样地,假设一个主体将其微信公众号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第三方在运用中违规使用图片导致侵权,那么图片权利人的诉讼对象为该公众号的所有人。在承担责任之后,该公众号的所有人可通过其与第三方的内部责任关系进行追责。
杨保全强调,同样可以确定的是,第三方影视公司正通文化、VJshi网、供稿人高某某均存在违约行为,也就是未能保证其所提供素材的合法性。
在杨保全看来,上述侵权行为的产生,一方面受限于VJshi网等视频素材交易服务平台的审核能力;另一方面,第三方平台可能事先存在免责条款。“未来,需要从立法角度明确、强化平台、供稿者等各方责任,尤其是平台方的审核义务需要(被约定得)更加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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