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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最新事件

jason2021-10-06 04:03:4376228

分析人士指出,宝商银行成为中国第一家通过司法破产程序完成清算并退出市场的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监管和银行法治的里程碑。

不良贷款“压垮”了包商银行。

2019年5月24日,宝商银行因信用风险严重,被央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接管,接管期限为2019年5月24日至2020年5月23日,为期一年。接管当日,宝商银行客户约1万人。其中,有成千上万的个人客户;有63,600家公司和银行间机构客户。验资结果显示,承包商银行存在巨大的资不抵债缺口。没有公募基金的介入,债权人平均赔付率会低于60%。同时,宝商银行原股东权益及无担保债权将被依法清算。

公开资料显示,宝商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宝商银行现有18家分行、291个营业网点(含社区和小微支行),机构遍布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作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宝商银行规模不小,曾在亚洲500强银行中排名第10。

事实上,宝商银行申请破产的主要原因是经营状况存在问题:一方面,宝商银行长期未披露2017年和2018年年报,外界估计其经营亏损巨大,资不抵债。另一方面,2017年,宝商银行不良贷款率高达3.25%,远高于全国同期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的平均水平,银行抗风险能力严重下降。随意放贷,面对经济下行,不良贷款比例上升并持续恶化。

收购团队负责人周学东在《中国金融》上披露,直接或间接持有宝商银行10%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明日控股有限公司,私下注册了209家空壳公司,最终以347笔信用贷款的形式向宝商银行借款1560亿元,这笔钱全部变成了不良资产。光是这些贷款每年的利息就高达100亿元,而且全部没有收回。

8月6日,在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确定了宝商银行的风险处置结果:根据前期严重资不抵债的宝商银行的清产核资结果,将宝商银行申请破产,对原股东权益和无担保债权依法进行清算。此外,相关部门正在根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央行回顾了过去一年左右承包商银行处理风险的详细过程。2019年5月24日,宝商银行因信用风险严重被接管。接管组充分行使包商银行的管理权,委托建设银行负责包商银行的业务。一年多来,宝商银行风险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即将关闭。

2019年6月,为了摸清宝商银行的“家底”,接管团队以市场化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对宝商银行的公司业务、同业业务进行逐一核查,深入开展资产负债清查、会计清算、重估、验资等工作,全面掌握了宝商银行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一方面,验资结果证实宝商银行存在巨大的资不抵债缺口,在接管时已经存在严重的信用风险。没有公募基金的介入,理论上债权人平均赔付率会低于60%;另一方面,也为接管团队进一步推进宝商银行改革重组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9年10月,宝商银行改革重组正式启动。为了将处置成本降至最低,收购集团最初希望引入战略投资者,在政府部门出资的前提下,仅通过购买股权溢价来弥补承包商银行的破产缺口

2020年4月30日,蒙古商业银行正式成立并开业。同日,宝商银行收购集团发行《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宝商银行将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分别转让给尚萌银行和尚辉银行。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存款基金为蒙商银行、尚辉银行提供资金支持,分担原包商银行资产减值损失,有利于蒙商银行、尚辉银行顺利收购并经营承接相关业务。

法律界人士表示,接管存在信用危机的商业银行,目的是保护存款人利益,恢复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能力,稳定金融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银行不是普通的企业,而是与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密切相关的金融机构。银行破产对公众和市场都有很大的影响。为了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利益,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金融监管机构有权在信贷危机时接管银行。

事实上,宝商银行并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家破产的银行,河北苏宁也有海南发展银行和上村农村信用社的先例。在当前银行资产恶化的背景下,其他银行也面临着类似的风险。例如,在香港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锦州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恒丰银行也因流动性风险正在进行重组。

“过渡非常顺利。开业第一天,尚萌银行就“开门”,存款呈现净流入。”一位接近蒙古商业银行的相关人士表示。日前,接管组宣布,因疫情原因,宝商银行接管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0年11月23日,接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宝商银行下一步将依法申请破产,原股东权益和无担保债权将依法清算。

“宝商银行风险处置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决策大胆有力,措施细致周密。把握好时间节点,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存款人特别是中小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此外,在接管过程中,很少有大型公司和银行间客户没有获得100%的预付全额保险。

障,打破了刚性兑付。这在新中国银行史上是“头一遭”,也是包商银行案例留给后来者的宝贵启示。

最近几年,我国金融市场逐渐打破刚性兑付,存款市场也开始市场化运行。根据2015年出台的《存款保险条例》,如果银行破产了,个人存在银行的存款,50万元以内由存款保险基金100%兑付;超出50万部分不在存款包商银行最新事件保险覆盖范围之内,待银行最终清算之后还有剩余资产,债权人才可以从中部分受偿。

除了存款,很多人还会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那么一旦银行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否有保障呢?《存款保险条例》列明,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并不包括银行理财产品。

金融市场的风险教育样本

近年来,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监管,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也指出,当前部分机构股东行为失范、董事会运行独立性缺失、独立董事和监事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股权管理存在短板,难以遏制大股东控制;公司治理架构运转不畅;信息披露不充分,透明度有待提高;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经营行为短期化。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到,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建议,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增加央行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的职能,明确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可能出现风险影响金融系统性稳定的金融机构的检查监督权。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则建议,修订《商业银行法》,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在股权管理方面,建议将银保监会已发文规定的股东穿透识别标准及审批程序上升为《商业银行法》规定,以穿透识别商业银行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等,确保商业银行股权管理规范有效。

反思包商银行经营失败的原因,公司治理机制的混乱和失序是无法回避的重要原因。接管组组长周学东用“形似而神不至”概括了包商银行公司治理失效的集中表现,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的弊端长期得不到解决等因素,造成了包商银行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制度实施出现了大幅度的失灵,导致了银行资产质量一落千丈。

在总结了包商银行经营失败的教训之后,周学东也给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分别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选好党委书记和董事长这两个“一把手”;建立有效制衡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合理化和多元化,提高公司治理实效;强化外部监管,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培育健全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化,提高公司透明度。

随着刚性兑付的打破和《存款保险条例》的实施,今后银行破产倒闭或许将不再新鲜。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黄韬表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机制的设计还有必要兼顾另一公共政策目标,即“抑制道德风险”,避免因为公共资源的投入和对风险的兜底反而助长了一些金融机构本身及其债权人(包括存款人以及金融同业机构)不负责任的行为。为此,就要在金融市场,乃至全社会层面破除“银行不会倒闭”的陈旧共识。包商银行司法破产程序启动本身就是“抑制道德风险”这一公共政策目标的集中反映,可以成为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教育样本。

虽然打破刚性兑付在包商银行这一案例中只是部分地、有限地适用,但对于我国银行监管事业和银行法治事业的发展来说,则是一个不应被低估历史意义的标杆案例。

有关专家认为,包商银行的破产清算和央行的应对方式向市场释放了一个信号:今后银行的破产程序将向市场化的方向转变,可能就不再有央行的兜底,这就需要债权人更为谨慎地选择存款机构。

(《小康》•中国小康网独家报道)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0年10月下旬刊

中纪委披露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事件背后系列监管腐败案细节

原内蒙古银监局系列监管腐败案件查处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银保监分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召开专题生活会,以案鉴事,以案促改。(图片由国家纪委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提供)

2019年11月以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会同内蒙古自治区监委对原内蒙古银监局一系列监管腐败案件进行了查处。原内蒙古银监局腐败案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班组长带领坏班子,班子领导班子倒。在薛吉宁被审判前,内蒙古银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内蒙古银监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内蒙古银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智涛,内蒙古银监局原党委委员贾启珍等。先后站在码头。他们的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薛吉宁担任党委书记、局长期间。

为什么监管者会变得腐败?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精准拆弹,铲除金融监管中的“幽灵”?记者进行了采访和调查。

01

领导小组集体倒下,甘愿被“追杀”。

2019年5月,原“明星”银行宝商银行因信用风险严重,被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接管。2020年8月,宝商银行因严重资不抵债申请破产;2020年11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宝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宝商银行是在包头科技城信用社等17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重组成立的。1998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宝商银行“倒下”的根本原因是非法金融集团持续“空心化”,但监管腐败也是重要助推因素。

要消灭金融“老鼠”,保护国家金融资产的“玉盘”。为实现精准拆弹,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第九监督检查室的大力指导下,派驻会上的纪检监察组明确,相关问题初核要加强保密,重点从外围看情况。以内蒙古农信社原理事长杨阿麟为契机,派驻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在押的10余名金融系统高管进行了审讯,初步核实了刘金明、贾启珍收受大额财物问题。

2019年11月16日,拘留决定提交给刘金明。刘金明曾任包头银行监管分局局长。正是在他在包头工作期间,宝商银行实现了初步的扩张。由此,宝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背后的一系列监管腐败案件的“幌子”逐渐被揭开。

一个多月后,贾启珍被拘留。专案组在调查刘金明、贾启珍案件时,进一步锁定涉案人员,于2020年6月4日将薛吉宁、宋建基、陈智涛同时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到目前为止,一系列监管腐败案件已经全部破获。

经过调查,薛吉宁等人无视党纪国法,甘愿被“围猎”

"案件中暴露出的监管腐败问题令人震惊."专案组同志分析,一是“塌陷模式”腐败面积大,在“关键少数”的不良影响下,原内蒙古银监局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全线沦陷,监管干部在机构设置、准入审批、贷款业务、工程建设、人员安排等方面“无所不用其极”。而监察权力所及之处,腐败问题就会滋生蔓延;第二,腐败来源广泛,各种贿赂、送礼对象不拒绝。除了宝商银行,还有其他银行金融机构的高管、无良企业主、亲友、同事、下属等。第三,腐败不分场景,从节假日到接受人员请求,再到提供监督和庇护,所有监管权力都在等待代价;四是贪污“全家总动员”,搞夫妻档、父子兵和兄弟。

“这一系列监管腐败案件是一个‘关键少数人’主导的‘窝案’,团队集体倒台,职责整体失效。是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深度交织的集中体现,是十八大后,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停止的典型腐败模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02

监督干部和监督对象“猫鼠一家”。

专案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内蒙古银监局系列监管腐败案件是非法利益集团有组织、有预谋“围猎”监管的突出例子,包商银行“围猎”各级监管干部,利益输送载体多样,“围猎”模式频繁,情况极其恶劣。

2009年10月,刘金明从赤峰银监局调任包头银监局。他一得知自己要当包头的董事,宝商银行就送了10万元的大礼,发出“友好”的信号。

刘金明上任后,时任宝商银行董事长的李镇西多次对他说:“领导,我们跟着你,你撑腰,我们冲在前面,等我们老了,我们一起玩。”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承包商银行建立良好,刘金明也会有回报。

为了和刘金明搞好关系,包商银行安排人员四处笼络腐蚀。“我去包头工作时住在租房,的包工头银行直接给我买了房子。我家在北京,想退休去北京养老。包商银行在北京给我买了一套房,让我选更贵的。事事亲力亲为,包商银行主动帮我,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一家人,完全忘记了监管和被监管的关系。”刘金明承认了。

同样,薛吉宁一到内蒙古局当党委书记、局长,李镇西就把他团团围住,想尽办法拉拢他,并“虚心”向他请教经济知识。薛吉宁把妻子介绍给李镇西。李镇西给了薛吉宁妻子想要的一切,想尽一切办法套近乎,成为她的爪牙,成功走上了“夫人路线”。

“春节回北京的时候,家里总是堆满了来自李镇西的东西,我没有异议,也没有控制权。

止和纠正,甚至自欺欺人地认为这些和自己没有关系,放任他们交往,到了姐弟相称的地步。”薛纪宁在忏悔录中写道,“他们以股权、金钱为饵,以我妻子为钩,钓住了我这条贪吃的大鱼,把我和包商银行紧紧地捆绑在一起。”

“原内蒙古银监局领导班子被包商银行等深度腐蚀‘围猎’,背离监管初衷,弃守监管职责,监管全方位失守失责。”

专案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是准入监管避实就虚,不法金融集团控制包商银行在当地金融系统众所周知,但内蒙古局、包头分局在准入环节不做实质性审查,使本该暴露的问题始终没有充分暴露。二是现场检查从不处罚,2009至2016年,内蒙古局、包头分局对包商银行实施现场检查50余项,始终有意规避潜藏巨大风险的业务,对发现的问题从未实施行政处罚,薛纪宁、贾奇珍甚至指示将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予以删除。三是蓄意拔高监管评级,包商银行的监管评级与该行实际风险水平严重不符,为该行实施机构和业务扩张提供了错误的监管“背书”。四是信访举报核查敷衍了事,薛纪宁任局长期间,多次收到反映不法金融集团操控、“掏空”包商银行的信访举报,从未认真组织核查。

集体贪腐的原内蒙古银监局班子,与监管对象“猫鼠一家”,因利益捆绑深度勾连充当不法集团“马前卒”。

薛纪宁任局长期间,为包商银行设立深圳、成都、北京等区外分行四处奔走,全然不考虑该行经营管理能力和盲目快速扩张带来的问题。宋建基与李镇西亲如兄弟,应其请托主动赴外地银监局为被限制准入的拟任高管说情护短。刘金明任包头分局局长期间,参与包商银行分行选址,出席开业典礼剪彩助威,俨然成为被监管机构代言人。

03

集体腐败滥权、监管层层失守

薛纪宁在忏悔录中写道:“我带头不讲政治、带头违反党的纪律,没有抓好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重破坏了内蒙古银监局的政治生态,一手造成了党委班子成员塌方式腐败。”

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薛纪宁长期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导致内蒙古银监局政治生态持续恶化,党内关系极不正常。在任7年半间,薛纪宁漠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从未在党委会议上研究部署过对包商银行的监管工作,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一言堂”现象普遍。班子成员之间从未“红脸出汗”,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批评和自我批评沦为互相吹捧。有人反映宋建基与农村金融机构交往密切,薛纪宁因常将村镇银行的事交办给宋建基,便听之任之,未加提醒。班子成员之间有矛盾,薛纪宁让内蒙古某化工公司董事长李某某出面弹压,这个“社会人”被称为他的“地下组织部长”。

薛纪宁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大搞权钱交易,大肆卖官鬻爵,让一些干部“带病提拔”,为“塌方式腐败”埋下伏笔。薛纪宁在忏悔录中称:“我提拔任用贾奇珍,先后收了他10万人民币和1万欧元;提拔刘金明,先后三次收了他18万元……”

更有甚者,薛纪宁干扰局纪委查办案件,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薛纪宁将内蒙古局收到反映“包商银行行长李镇西向包头银监分局领导行贿”的举报,违规批转包头银监分局办理;对银监会纪委转办的举报件,擅自取舍问题线索,缩小核查范围。刘金明任纪委书记期间,充当薛纪宁息事宁人的“工具”。2011至2015年,原内蒙古银监局纪委一直“零立案”,监督执纪严重宽松软。

其他班子成员上行下效。贾奇珍分管城市商业银行达10年之久,2005年至案发,他接受请托,插手被监管机构和内蒙古银监局人事工作共计74人次,在人员招录、岗位调整、职务晋升、薪酬待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其中53人次所送财物共计700余万元。其妻弟被原单位“双开”,被法院判处缓刑,仍被安排到某国企任风险总监,造成恶劣影响。贾奇珍还利用监管职权,先后向多家银行打招呼,承揽网点装修工程和多家银行IT项目,收受不法商人贿赂。

有章不循、推责放任、突破践踏制度等现象在该局大量存在。比如,原银监会规定“原则上,在单一县(市)等行政区划内只设立1家村镇银行”,薛纪宁等采取违规冠名等方式有意规避,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等7县(区、旗)全部批设了2家及以上村镇银行。

驻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薛纪宁等人集体腐败滥权、监管层层失守的根源,在于该局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党对监管工作的领导异化成“关键少数”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两个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对“一把手”缺乏有力监督,进而导致政治生态恶化,履职全面失守。

04

“管住人、看住钱、筑牢制度防火墙”

治理金融领域腐败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必须更加坚定稳妥、更加精准有效、更加讲究方法方式,整改治理的要领是“管住人、看住钱、筑牢制度防火墙”,一体推进查案件、挽损失、堵漏洞、防风险、塑文化。

检视原内蒙古银监局系列监管腐败案,根本原因在于该局党的领导严重虚化弱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重失守。

案发后,银保监会党委迅速调整充实内蒙古银保监局领导班子,在特殊时期加强班子领导力,现任局班子成员大多数为外部选派。在呈报银保监会党委的《关于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背后系列腐败案件的工作思考及建议》中,驻会纪检监察组建议“加强派出机构党的建设”,“规范派出机构党委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清单,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明确将落实上级党委重点工作安排、重要机构设立和股权变更、中小银行重大风险化解处置、重大行政处罚等事项纳入清单,报上级党委备案;完善党委会议事项记录规则,强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全程纪实记录,确保过程可追溯”。内蒙古银保监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等制度,重大风险处置、重大监管事项均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围。

薛纪宁等人偏离“监管姓监”定位,靠监管吃监管,给金融安全带来极大风险隐患,教训极其惨痛。为强化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驻会纪检监察组建议,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针对廉政风险突出、监管权力制约失控等问题,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明晰各环节岗位职责和权力边界,切断利益输送的腐败链条。规范监管权力运行,定期对重要行政许可申请和核准材料、非现场监管发现风险机构整改情况、现场检查项目工作底稿、监管评级工作底稿开展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严肃监管问责氛围。全面规范监管干部个人投融资行为,针对违规入股农商行、村镇银行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监管干部本人、近亲属及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违规投资入股金融机构情况。为降低监管权力被“围猎”风险,内蒙古银保监局成立行政许可、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5个委员会,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薛纪宁等人滥权妄为、甘于被“围猎”,根子还是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1月22日,在宣布对薛纪宁、宋建基、陈志涛开除党籍、取消享受待遇、收缴违纪所得的处分决定后,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当即召开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124项,剖析问题产生原因40项,提出整改措施103项。1月25日,该局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今年5月起,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和驻会纪检监察组组织开展全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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