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大屠杀指的是印度尼西亚军队对东帝汶人民犯下的不人道罪行。在这次屠杀中,印度尼西亚军队在东帝汶杀害了1500多人。然而,最终只有少数印尼士兵受到惩罚。让我们来看看这个事件。
东帝汶大屠杀
1997年,澳大利亚媒体发布了一组照片,展示了印尼士兵对东帝汶妇女的侵略和其他屠杀场景。当时发布照片的反印尼组织声称,这些照片是印尼士兵在帝力拍摄的,然后被东帝汶士兵走私到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政府否认了这些照片,称它们是伪造的。
印尼犯罪曝光。
2006年,联合国编写了一份关于印度尼西亚对东帝汶殖民化的报告,谴责印度尼西亚军队对东帝汶的不人道行动。报告指出,1999年,印度尼西亚军队在殖民时期大规模屠杀东帝汶,造成1500多人死亡,许多城镇被毁。
此外,报告还指出,印度尼西亚军队在东帝汶使用化学武器污染当地的食物和水源,并试图饿死东帝汶人。在印度尼西亚对东帝汶长达24年的殖民统治期间,18万人死亡,30万人逃离。印度尼西亚军队以无数残忍的方式屠杀东帝汶人,包括谋杀、斩首和阉割。东帝汶原本有130万人口,直接减少了近一半。东帝汶也成为亚洲人口最少的国家之一。
东帝汶大屠杀的结果。
2001年,东帝汶法院宣布了对东帝汶大屠杀的判决,并以危害人类罪判处10名亲印度尼西亚组织成员长达33年的监禁。其中7人犯了谋杀罪,另外3人犯了烧毁村庄等罪行。然而,除了这十个人之外,大多数印度尼西亚士兵都逃脱了应有的惩罚。这是东帝汶大屠杀的开始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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