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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陷警门”事件之黄山祁门民警刑讯逼供案二审(一)

jason2021-08-22 00:14:17106722

涉案警察方巍被带上法庭。方伟本,皖南医学院毕业,法医。他的家人说,出于对调查的热爱和局里办案人员的紧缺,他除了法医之外,还主动做起了刑事侦查员的工作。南方记者张国栋摄

方巍、王晖两名涉案民警受到讯问,在黄山公安系统引起强烈反响。个人资料图片

今年12月8日,这两名警察是否对熊俊实施了酷刑,成为了寒山县法院审判辩论的焦点。

黄山市公安局副局长钱峰说,他到祁门县公安局后,立即给方巍打电话问:“你打他了吗?”方巍说:“不用手。”“真的没有吗?现在你必须说实话!”钱枫说。方巍肯定地回答:“真的没有。”

检方指控,两名警察方巍和王晖一直通过酷刑逼供,他们的方法极其恶劣,因此他们应该被判处10年以上的监禁。

公安局突然死了一个小偷,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的两名警察被问及是否刑讯逼供,于是被检察机关押上了被告席。

令人惊讶的是,黄山市公安局1000多名民警联名上书安徽高院院长,表达对案件的不同看法,黄山市公安局高层也毫不避讳地为两名民警辩护,称他们是无辜的。

出现在网上这个关键词为“困在警门”的热点案件背后的警察刑讯逼供,近期将公开宣判。警方是否刑讯逼供将有一个初步的法律判断。

小偷之死

在将熊俊送到楼下进行紧急治疗大约半小时后,医生宣布熊俊因瞳孔放大而死亡。

据祁门市气象局资料,天气晴冷,最低气温零下0.4,最高气温5.7。

这一天15时45分,因需要辨认现场,祁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琦与干警方巍、王晖召开经局长签字同意的《犯罪嫌疑人提出所外申请表》、《提讯证》会议,提议将盗窃犯罪嫌疑人熊俊从祁门县看守所带走。

2010年8月以来,祁门县公安局接到江西省景德镇市李珊镇、鸡公桥多人报案,称多辆摩托车被盗,尤其是2010年8月至9月,几乎每隔一两天就有一辆被盗。同年9月25日,祁门县公安局通过监控录像抓获盗窃嫌疑人潘、三人。

今年12月19日,祁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琦告诉南方记者,李政、熊俊因盗窃、抢劫多次被判刑。在之前的审讯中,三名嫌疑人已经承认了盗窃并做了笔录,一些被盗的摩托车也被扣押。案件已被检察院批捕,只有鉴定现场巩固证据的收尾工作才能进入起诉。潘和李已经确定了现场,但只有失踪。

根据王琦的回忆和检察机关事后的鉴定记录,熊俊在看守所里穿着一件黄色背心和一件羊毛衫,和他们一起乘坐警车出了看守所。当他走出大约1英里时,熊俊没有配合,因为他不记得盗窃的现场和地点。三人随后将熊带回祁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做思想工作,劝其配合鉴定,完成取证。

当天16时10分左右,到达办公室后,熊俊戴着手铐脚镣坐在办公室的审讯椅上。杜南记者在祁门县看守所看到了同样的铁制审讯椅。这把椅子是铁做的。考生坐下后,胸前有一块铁挡板。

祁门县公安局副局长洪永军说,这些椅子是该局多年前定制的,一直在使用

对熊俊思想工作的内容是向他出示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有关笔录和现场辨认笔录。王琦说,虽然有问题,但证据将在法庭上出示,因为它基本上是固定的。主要目的是让熊俊认识到,共犯已经承认,即使熊俊拒绝指认现场,也有足够的证据指控他犯罪。这似乎打消了熊俊不合作的想法,他表示愿意配合现场鉴定。

快晚上7点了,天黑了。在40公里外的李珊镇辨认现场是不现实的。考虑到《提出所外申请表》批准的时间是一天,也就是24小时,只要在第二天15: 45之前送回看守所,就不超过批准的时限,于是对熊俊说:“明天早上去指认现场,今晚我们到了。”

这两个人把熊俊留在了办公室。在时间吃饭,食堂送来了三个菜、一个汤和米饭。王琦把食物带到办公室,让两个警察和熊俊一起吃。王琦说,因为经常加班,办案时饭菜都是从食堂送来的,办案民警和犯罪嫌疑人一起吃饭,但熊俊当时说他不想吃。

那天晚上9点左右,因为第二天要出差,王琦从办公室回家前去刑警大队办公室看了一下。寒冷的天气和房间里的热空气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二天6点,当他从熊俊有危险的消息中回来时,他还记得空调里还有热空气。

去年12月22日早上6点左右,还在睡觉的王琦接到了方巍打来的电话,称熊俊有危险,他们正在获救。他没洗脸就冲到了办公室。他看到法医方巍和警察王晖正在按压熊俊的胸部进行抢救。120医院的医生也听到了这个消息,但在将熊俊抬下楼进行大约半个小时的紧急救援后,医生宣布熊俊因瞳孔放大而死亡。

是否逼供

黄山市公安局副局长钱峰给方巍打电话问:“你打他了吗?”方巍说:“不用手。”

犯罪嫌疑人死在公安局办公室,处理此案的两名警察不可避免地被问及是否刑讯逼供。特别是云南“躲猫猫”事件后,公安部也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展开了严格调查。近日,被多次曝光的警察在各地刑讯逼供,这都引起了关注的高度舆论。

祁门县公安局副局长洪永军说,接到熊俊死亡的报告后,他们立即

向黄山市公安局和祁门县检察院、祁门县委县政府进行报告,他与该局纪检书记迅速赶到现场,黄山市公安局有关领导也随后赶到。

今年12月19日,黄山市公安局副局长钱丰向南都记者介绍说,他赶到祁门县公安局后,即将方卫叫到身边问:“你们有没有动手打他?”方卫说:“没有动手。”“真的没有吗?现在你们一定要说实话!”钱丰说。方卫语气肯定地回答:“真的没有。”

钱丰说,他询问方卫是希望能对自己说实话,如果真的动手打人也好有思想准备,但方卫态度很坚决地表示没有动过手。“那是怎么死的?”他继续问,法医出身的方卫回答他:“可能是急死(意指猝死)。”为了证实民警说话的真伪,也为防止尸体发生的变化,他随即指派市局刑警支队技术人员对熊军尸表等情况进行了记录固定。

祁门县公安局副局长洪拥军说,近5年以来,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祁门有警察对犯罪嫌疑人动手,也让他对下属有信心,但此案是否有刑讯逼供,毕竟人死在公安局办公室,他心里也有些疑问。

黄山市检察院人员赶到后,即对熊军组织尸检,经检察机关同意,洪拥军等也在现场观看。“当看到没有体表外伤,体内也没有检验出伤之后,我们都感觉一颗心放回肚子里,可以确定民警并没有刑讯逼供”,他对南都记者说。

调查并没有因尸检而停止。当天下午,办案民警方卫、王晖被带至检察机关问话,公安机关为配合检方,要求保护好现场并宣布对两民警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之后的几日,除了需要到检察机关接受询问,他们仍然需要到祁门县公安局办公室报到。检方的起诉书还称,方卫还于至25日间制作了一份一问一答类似问话笔录形式的电子文档材料。

同年12月28日,方卫、王晖被黄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签发这一拘留通知的正是该局副局长钱丰。对于刑拘两人,钱丰并不诧异,在他看来,检方对有犯罪嫌疑者拘留只是侦查的需要。

不过今年1月7日两人被黄山市检察院以涉嫌刑讯逼供罪执行逮捕时,在黄山市及祁门县公安系统内引发的震动不小,相比于拘留,这些干了多年公安的警察都明白,逮捕意味着要被问罪。

今年12月20日,黄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鲍东升在电话里对南都记者称,该院确对两民警展开前期的调查,但之后由含山县检察院调查处理,他以应找当地检察机关为由,没有对记者透露具体案情。

鉴定不一

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综合分析认为,外来因素和其心脏潜在病变共同参与了死亡过程

对于熊军之死,法医作出前后并不一致的鉴定结果。在第一次尸体检验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作出一个推断性意见,认为熊军系“体位性窒息死亡”,也正是依据这一意见,方卫、王晖两人被检方采取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正式形成文本的是法医鉴定在两民警被逮捕后10天的今年1月15日,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皖检技鉴(2011)2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根据的材料有《黄山市检察院关于熊军死亡的传真报告》、黄山市人民检察院调查材料若干份、祁门县气象局气象资料证明、熊军尸体,受理日期为,开始鉴定日期,检验地点在祁门县殡仪馆。

这份报告中显示,熊军的衣着上身从里到外分别为:灰色内衣、紫色羊毛衫、黑色夹克,黄色马甲;下身从里到外分别为:黑色三角裤、黑白条纹羊毛裤和长裤;脚穿棕色棉袜、棕色棉鞋。气象证明环境温度在0℃左右,但考虑到当时被鉴定人处在室内,穿着有羊毛衫裤,不至于冻死,但尸检所见足以证明机体处于寒冷状况。

在检验中虽然发现熊军右腕部、右肘关节等处有一些表皮损伤,但鉴定认为上述为机械性损伤轻微,不致造成机体死亡,诊断机械性窒息死亡依据不足,这也否定了最初做出的“体位性窒息”致死的推断,同时也排除药物、毒物造成死亡的可能。

这份鉴定调阅了熊军的看守所体检表上有“窦性心动过缓”的病情诊断,病理检验也见心脏较正常人超重,镜下检验见部分心肌细胞核大深染,提示熊军具有潜在性的心脏疾病。

对于造成熊军死亡的原因,这份鉴定认为,熊军死前被固定在审讯椅上长达十多个小时,使机体处于极度的疲劳状况;另外尸体检验见胃内有稀糊状内容物约50m1,案情调查其在被固定体位期间未进食,认为可以证明机体死前处于饥饿状态,因而认为属机体处于极度疲劳、寒冷、饥饿状况下,“内环境”出现紊乱,诱发了潜在性心脏疾病,致心源性猝死。

这份鉴定结论也确定了案件的走向。在被黄山市检察院执行逮捕之后,,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黄山辖下的休宁县检察院侦查。今年3月8日经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两个月。今年6月7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方卫、王晖涉嫌刑讯逼供罪移送审查起诉,不过到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又将该案指定由马鞍山市辖下的含山县审查起诉。

也就在这一天,黄山市检察院又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再次鉴定,该中心出具的高检技鉴字[2011]89号法医学检验意见书显示,委托的要求是从法医学角度进一步查找熊军生前是否存在受冻的证据,综合分析论证导致熊军死亡的主要原因。

该中心的鉴定始于,鉴定书中所列简要案情中记载称:“黄山市检察院办案部门在提审熊军同案犯时了解到其他嫌疑人审讯时有被冷冻的过程。”

这份于今年8月2日作出的鉴定分析结论中称,尸体具备一定的冻死表现,依据目前的送检材料确定“冻死”尚缺乏充足的依据(如死亡现场情况、衣着、尸斑等),综合分析认为,熊军符合因饥饿、较长时间固定体位、寒冷,机体处于高度应激状态,在心脏潜在病变的基础上突然死亡,外来因素和其心脏潜在病变共同参与了死亡过程,其中寒冷等外来因素起主要作用,心脏潜在病变起一定的辅助作用。

在这份鉴定报告出具之后,根据含山县检察院起诉书介绍,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含山县检察院于退回休宁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同年9月14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含山县检察院,,又经法院同意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直至今年12月8日,在两民警被羁押350多天之后,才开始第一次庭审。

罪与非罪

检方指控两警察均构成刑讯逼供,两名警察坚决否认,律师也为其做无罪辩护

逮捕两警察涉嫌的罪名是刑讯逼供,但进入起诉之后,罪名改变为故意伤害,在熊军留置祁门县公安局的十多个小时内,两警察是否对熊军实施刑讯逼供行为,成为在含山县法院开庭庭审辩论的焦点。

含山县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描述称,熊军自16时许被强令坐在铁椅上后,除了上厕所外均如前所述状态被固定在铁椅上,并一直未进食。

同时检方列举提审熊军同案犯李政、潘世讨的证言,称两人于和同样被方卫、王晖带至祁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办公室进行讯问时,用手铐、脚镣、电缆线将李政、潘世讨捆绑固定在该局自制的铁椅上,用塑料袋装上冰块并用胶带捆绑在胸、背、腿等部位,同时使用电风扇吹风降温。

检方还称,另查,,李政、潘世讨因涉嫌盗窃被祁门县公安局抓获,方卫、王奇等人为获取口供,在讯问时对李政、潘世讨的胸部、下身阴部喷射催泪瓦斯,导致其二人下身阴部溃烂。

检方依据这些指控称,两警察均构成刑讯逼供,对李、潘二人提起的证言似乎显示,方卫、王晖有一贯性刑讯逼供行为,且手段极为恶劣,应对两人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方出具的两份意见不同的结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认定熊军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心源性急死”,死亡诱因为“长时间固定体位、寒冷、饥饿”,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则推翻上述对熊军主要死因的认定,将死因重新认定为“外来因素和其心脏潜在病变共同参与了死亡过程,其中寒冷等外来因素起主要作用,心脏潜在病变起一定的辅助作用”,两人律师则在庭审中困惑地询问检方,起诉到底以哪份意见为准?

两名警察却在庭审中坚决否认指控称无罪,两人律师也为两人做无罪辩护。对于检方的鉴定结论,律师在庭审中认为,报告中称熊军受饿、冻,但证人王奇等人的证言证明:看押熊军的房间确实开了空调、电火桶,室内温度正常,民警与熊军同在一室,并不存在民警故意“冻”熊军的行为;当时曾给熊军准备晚饭和水,中间也曾让其吃饼干,但熊军只要求喝水称不想吃饭,且尸检中胃里尚有50克食物。因此,并不存在故意“饿”熊军的行为。

对于“长时间固定体位”,检方认为熊军所坐的审讯椅属于“刑具”,被以“刑具”长时间固定体位,是致熊军死因之一。律师则认为,让犯罪嫌疑人坐在专用椅上,是防止其自杀、自残、袭警,合法合规。该椅子由公安局统一配发,属于“械具”,且在去年12月21日晚至22日晨这段时间内,熊军有过两次休息包括小便、喝水,械具全部打开,每次持续数分钟。因此,对熊军的实际约束时间,每次均不超过6个小时,未超出正常界限。只因坐着不够舒服、坐上去让人难受,就算椅子有缺陷,也是单位责任,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不符法理和情理。

检方提取的熊军同案犯指控两警察曾有刑讯逼供行为,在庭审中律师却出具同案犯之一潘世讨的证言,潘在今年8月19日对律师谈话时称,“检察官说,我不讲就给我加刑,恫吓我,就是要我讲的和李政讲的一样,不一样就不行”。在的谈话记录中又陈述称:“我以前向黄山检察机关讲了假话,他们在黄山区看守所利用威胁、引诱的办法叫我讲,我不讲他们天天提审我,就要我讲到和他们设想的一样才满意。开始我不讲,他们就讲要给我加刑。之后他们又引诱我:讲了就算立功,给我减刑。我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作了假证,现在想来真后悔。”

律师还当庭出具今年9月15日潘世讨亲笔书写的《黄山区提审经过》中陈述称:“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讲,如果我积极主动配合,属于有立功表现,可以对我减轻处理。如果不配合他们办案,有可能会加重处罚。”

在检方进行的侦查辨认中,潘世讨对所称被绑冰块的胶带及民警王晖无一能确认,对其在检方陈述曾被逼供的另一名该办案组民警,律师调查的取证显示,该民警并未参与对潘世讨的看押、提审及指认现场,证据显示该民警在异地执行警务,因而认为其关于被刑讯逼供的陈述虚假。

对于检方所举称李政、潘世讨因涉嫌盗窃被祁门县公安局抓获,方卫、王奇等人为获取口供,在讯问时对李政、潘世讨的胸部、下身阴部喷射催泪瓦斯,导致其二人下身阴部溃烂一说,律师也提取看守所出入体检表显示,“经查未见明显异常”。祁门县看守所李姓教导员也告诉南都记者,在押人员被提出及送回看守所,均需要进行体表检查并记录。

潘某此前自称因遭受刑讯逼供导致“皮肤溃烂”,看守所医生为其开“无极膏”治疗,辩护人当庭出示了“无极膏”的《使用说明书》,上面明确指出了“无极膏”的使用“禁忌”:“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适用于无破损皮肤表面,忌用于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看守所医生方纪新的证言也证明,给潘某开“无极膏”,是用于治疗蚊虫叮咬。

李政、潘世讨目前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祁门县法院今年10月20日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以盗窃罪判处潘世讨1年5个月,两人上诉后,今年11月23日,黄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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