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24小时在线接单网站

“不雅照警花”非青岛王梦溪(图)

jason2021-08-20 00:50:4410188

1月下旬,一组名为“90后之美”的照片在网上疯狂传播。照片中,一名年轻女子一丝不挂,摆着姿势,还包括一些性镜头。有网友说,照片中的女子是青岛王梦溪在兰州当警察时拍的,一个时间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经兰州、青岛两地警方调查,发现照片中的女子是兰州无业人员,男友以上传裸照为报复,因为她和男友分手,只因为她和多才多艺的青岛王梦溪同名,个人资料被网友“嫁接”。

“美女警花”不雅曝光

美女照片在网络上一直很受欢迎。1月24日,网上出现了一组不雅照片。照片的规模令人震惊。在第一页上,一个穿着警服的女孩,大约二十岁,有着大大的眼睛和白皙的皮肤,看起来很英勇。然后有一张女孩拿着手枪的照片。接下来是女孩的生活照,刚开始很正常,但随着她转身,尺度越来越大,包括女孩裸露胸部的自拍照,在镜头前裸露上半身做出各种挑逗的手势,然后越来越不雅观。女孩在镜头前一丝不挂,还有一些性爱过程的截图,每一张都能清晰的看到女孩的脸。根据照片分析,女孩不应该被强迫拍摄。

最让这些照片饱受诟病的是图片后面的一段介绍:“这组照片是90后美女警察王梦溪在床上的不雅照片。据说,王梦溪迷人的床姿和非凡的战斗技巧,是为了服务一个大脑肥胖的‘老板’。”海报还说,如果网友有兴趣发帖,会发布一整套王梦溪的不雅照片和性爱视频。

人肉“警花”直接指青岛女孩

帖子发出后,犹如一枚炸弹,迅速在网友中传播开来。由于帖子中明确写了女主角的名字和警花的敏感身份,这组照片被几十万人在短篇《时间》中转发到了关注,一些网友也开始在网上搜索王梦溪更详细的个人信息。最后,有网友发帖称,王梦溪是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出生于山东青岛,曾参加《挑战麦克风》第三季、湖南电视台第十四届青年歌手大奖赛。他的生日是1986年7月3日,身高1.70米。甚至王梦溪的尺寸和学历都被完全公布了。百度百科甚至引用了这个介绍,“王梦溪”这个名字因为其不雅照片迅速在网络上走红。

这条信息出来后,有青岛网友在微博上爆料,他们确实有一个青岛女同学叫王梦溪,和照片中的女孩有些相似。好几年没看了,没想到过去清纯的青岛,居然成了《赵岩男人》的女主角。

真正的王梦溪站出来乞求清白

“当我看到这张不雅照片时,我气得浑身发抖。这显然是另一个人的脸,但我应用了孟茜的信息。她这辈子没去过兰州,也不是警察,90年后也不是。做这样不平凡的事是不可能的。这背后肯定有人。”1月31日上午,本报记者采访了一位来自青岛王梦溪的朋友,他在电话中愤怒地说。

据她介绍,青岛人王梦溪出生于1986年,青岛人。她没去过兰州,为人积极正直,现在有了稳定的工作。网上发布的一些资料是抄袭孟茜的,比如生日、出生地等。此外,孟茜在文艺方面确实表现出色,确实参加了《挑战麦克风》第三季和湖南电视台第十三届青年歌手大奖赛。但她不是警察,身高也不是170 cm,也没拍过什么色情照片。“丑闻在兰州王梦溪爆发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干脆把两人的信息嫁接到了一起。这件事之后,孟茜一天接到几十个电话。所有的熟人都问孟茜这是不是真的。孟茜的声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她还没结婚,那以后怎么嫁?”

同时,青岛王梦溪也在自己的微博上澄清:“我叫王梦溪,和‘90后美女警察王梦溪’事件的当事人同名。我在百度百科的个人资料被恶意篡改,与色情照片事件中王梦溪的数据混淆。更有甚者,我用我的照片作为色情事件当事人的照片。现在‘青岛90后女警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和@青岛公安的声誉和形象。”

青岛和兰州警方微博澄清

“色情照片”传播后,针对女主角“警花”身份,兰州警方进行了深入调查。兰州西固公安官方微博1月26日晚澄清:兰州西固警花王近日在网上流传。经查是无业人员,不是西固警方。这张穿警服的照片是王在政法学院上学时拍的。照片的来源是王与男友曹关系破裂,曹进行了一系列报复

1月31日,青岛市公安局在接到报警并进行详细调查后,也在其官网发了一条微博,称“王梦溪事件”蔓延后,有网站举报称,其在兰州西固举报王梦溪不雅照片时,冒用青岛王梦溪的生活照,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青岛警方特此声明,这个‘王梦溪’不是他的‘王梦溪’,也不是青岛公安民警。”

警方和青岛各方一起澄清,让网友们对真相有了清晰的认识。很多网友留言说,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要理智,不要相信谣言毁了一个女孩的清白。此外,不少网友还建议警方找出幕后真凶,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主动捍卫自己的权利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山东杨青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王律师表示,在此事上嫁接青岛材料和燕赵门女主角材料的人,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损害了青岛的声誉,应当追究责任。“出于这种误解应该承担责任的只有两方,一方是造谣者,一方是网站。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开信息的载体,如果网站不创造新闻,只转载网上的帖子,那么基于公开发帖的原则,无法审查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当公民发现网上存在故意抹黑、诽谤自己等虚假信息时,可以提供真实材料,要求网站删除帖子,拒绝再次转载信息。网站收到当事人请求后删除帖子的,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网站知道党的网上贴子是假的,还是不做

任何处理的情况下,才构成对当事人的侵权。至于造谣者已经对青岛嫚王梦溪一家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损害了这一家人的声誉,如果能够通过网警查到具体的发帖人,完全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王律师说。

此外王律师还提醒市民,遇见莫名被抹黑的情况应当主动联系相关网站撤掉相关网帖,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名誉权不被侵害。

  记者邢成博

相关阅读

  • 什么是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几类?共有几个级别?
  • 王梦溪事件
  • “不雅照警花”非青岛王梦溪(图)
  • 本文链接:http://www.1516qp.com/world/5919.html

    网友评论

    当前共有8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