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发展水平。7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整体生产力水平仍然较低,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量少的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中国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改变。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治制度来支撑和保障缩小与先进现代国家的差距,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和运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调动一切优质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见效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所有国家机关协调工作,有效避免了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中相互推诿、严重内耗的现象,保证了各级国家机关的高效协调运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个奇迹”充分反映和证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好制度。
“鞋子不必千篇一律,时期充足;不必一视同仁,望惠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文化土壤,源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化的伟大实践,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分显示了制度优势和效率,反映了人民意愿,维护了人民利益,赢得了人民拥护。是适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好制度。
审核:孙
编辑:赵佩李尚轩
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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