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不同职业、不同收入、不同性别、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年龄的人,对于延迟退休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和自己的看法。因此,这项关乎很多家庭民生的政策,应该更小心推行。
目前就业形势严峻,“延迟退休”政策关系到工作岗位的减少和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工会部门提出的政策“尚未完全形成改革共识”,这是可以理解的。
一百个人,各种颜色。从60后到未来,这么多人要参与“延迟退休”,大概不可能统一整个制度,搞一刀切。那么,“延迟退休”政策就不能执行吗?一点也不。只有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关注人们诉求的复杂性,制定更多鼓励“延迟退休”的配套政策,并坚持灵活性和变通性的特点,让人们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那么“延迟退休”仍然可以实现。
所谓配套政策,就是鼓励人们多交养老保险。谁支付更多,谁支付更长,时间将在退休后获得更多的福利。
这就需要人社部门做好账目,想出一个能惠及国家、个人、企业的办法,讨论后公布实施。在确认多工作能带来更多收入后,一些人对“延迟退休”的态度会有所改变,很多顾虑也会消失。应该说,在实施涉及公益的新政策时,这样的配套政策是不可或缺的,也是有说服力的。工会部门的意见已经表达了这一点。
所谓弹性,就是给予员工选择是否“延迟退休”的权利。在配套政策到位的前提下,员工可以选择“延迟退休”或不“延迟退休”,甚至选择提前退休。时间退休的选择可以与养老金的数额挂钩。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自己的利益来衡量,这样最符合自己的利益。这就是弹性退休制度,也是避免统一和冲突的好办法。
有的人体力精力充沛,经验丰富,工作单位需要。愿意为一个时间,工作是完全可能的,60年后没有必要限制它;有些人不愿意朝九晚五继续工作,想提前放弃职位,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当然,灵活性还表现在很多其他方面。比如有人建议女性可以先实行延迟退休,也有人建议可以先在政府部门试行。这些都可以讨论。
应该说,灵活性可以是“延期”政策的最大特点。把自己生活的更多决策权交给个人,不仅可以避免牵扯到决策部门更多的精力,还可以让人们为自己的生活方式负责,让一些企业卸下包袱。最重要的是,它可以使“延迟退休”顺利进行,实现其目标。工会提出这样的建议,可以取得很多好的效果,人力和社会部门不妨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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