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海问题上,中方提出各方要做到“四个尊重”
据《中国日报》报道,王毅明确了中方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和原则,期待各国履行中方在南海问题上提出的“要求”,也期待外国势力不要刻意挑衅或“搞事”。
第一,尊重南海的存在和发展。南海是中国发现、命名和开发最早的岛屿,是中国开始有效、持续、和平地进行最早的岛屿管辖;
第二,要尊重相关法律。根据国际法,中国在首次发现其拥有和管辖南海诸岛时,应制定相应的海洋权益。这与《公约》不冲突。中国从未提出过新的申诉,也从未擅自改变其主张的依据。有人故意歪曲事实,声称中国将南海中断线以内海域变为自己的内海和领海的做法,是对南海在中国地位的蓄意歪曲;
第三,要和其他国家达成共识,避免战争。和平谈判是主要标准。这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南海宣言》中作出的承诺。各国应采取实际行动履行承诺,避免单边行动中矛盾和分歧激化,不相互使用武力或威胁其他国家;
第四,尊重地区国家。在当前南海局势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飞越自由从未出现过问题。仍有个别国家害怕南海乱象,将船只驶入南海,故意诱导其他国家来南海“看表演”,从而挑起地区国家与有关国家的关系。这样才能警示域外势力,切实尊重地区国家不要把黑手伸向南海,共同维护南海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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