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台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接到临海市人民法院的信息,部分执行人主动到法院缴纳罚款。
这是浙江省高速交警。
逾期未缴纳交通罚款。
首次尝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为50元的罚款,上了失信黑名单,收到了限制消费,真的不值得!”家住临海市阔仓镇的张说。
近日,张主动到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罚款,并向法官申请及时撤销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据了解,2020年8月,张某驾车通过S28高速公路某执勤点时,因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泰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抓获。执勤民警对其处以罚款,并处以50元的行政处罚。
经高速交警部门多次催告,张某仍未缴纳罚款,台州高速交警二大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行政庭执行人员接案后,多次联系张某按程序履行义务,但张某始终未履行义务。随后,执行干警将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对其进行旅游、投资、置业、消费等多个领域的联合信用惩戒。
得知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张主动履行了义务。接到法院反馈后,泰州高速交警二大队发出建议结案申请书,案件结案。
长期以来,由于高速公路远离城市、人员流动性大、当事人遗忘等主客观原因,高速公路违法交通滞纳金数额较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行政处罚效果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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