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备受关注,好评的南宁永和桥“2.25”聚众斗殴案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名被告人被起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年满19岁的被告人冯;由于其他四人都是未成年人,法院没有依法公开审理。
回顾
这个框架引起了数百人的反抗。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卢莫奇与黄莫权(二人分别处理)因琐事发生矛盾,双方约定于2月25日晚11: 00在永和桥集合打架。黄某权找到被告人方某宽求助,方某宽答应并传唤被告人秦某元、张某强、廖某烈、冯某等人到其家中共同商议打架事宜。方宽负责筹集资金购买刀具和钢管。
当晚11时许,方某宽、秦某元、张某强、廖某烈、冯某等人驾驶电动车,将同伙抬至即将站立的地方。当他们经过江南区亭子小学附近时,停下来分发刀具和钢管。准备好后,由张某强和冯某负责驾驶电动车。他们有的扛着杀猪刀和钢管拼接而成的长刀,有的扛着钢管向永和桥走去。
当方宽等人到达永和桥南津砖茶城门口时,遇到了鲁莫奇聚集的约100人。双方人员相互投掷自制炸药“红牛罐”,并用刀具和钢管相互搏斗。其中,方莫宽和冯某各持长刀冲上前去,相互厮杀。在这个过程中,方莫宽被砍伤,被认定为轻伤。
2月26日至28日,廖某烈、张某强、秦某元、方某宽、冯某先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审理案件
5.被告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方莫宽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聚众持械斗殴,社会影响恶劣,是本案的首要分子;被告人秦某元、张某强、廖某烈、冯某积极参加寻衅滋事,是本案的参与者。五被告人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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