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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洋伤熊事件

jason2021-09-29 04:11:5783414

有社会学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硫酸伤熊是父母离婚导致的“推论”,反映了“单亲孩子等于问题孩子”的僵化思维模式。令人担忧的是,现在的舆论往往夸大父母离婚对孩子犯罪道路的影响,很多单亲家庭的孩子受到歧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部分单亲家庭的孩子深受这一舆论的影响。比如有的班主任把学习成绩差归咎于父母离婚,在家长会上武断地断定“成绩差的学生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有的老师还让父母离异的学生在课堂上站出来“示众”,公开家庭隐私。有老师在单亲家庭的学生调皮不听话的时候嘲讽他们说:“你父母不是好东西,你也不能。”。老师的“言行”直接影响了学生的态度,导致一些离异家庭的青少年陷入了不良的舆论环境。结果,一些学生自暴自弃,厌倦了逃学。前不久,某省一所私立幼儿园甚至拒绝单亲家庭的孩子入学,并要求前来报名的家长签署一份荒唐的协议,“承诺不离婚,否则孩子必须辍学。”.

长期从事婚姻研究的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许表示,事实上,父母离婚对子女的负面影响远没有论文、专著等一些调查报告中所强调的那么严重和直接相关,当前社会对单亲家庭子女的偏见和歧视对子女造成的心理伤害远远大于父母离婚带来的伤害。

通过分析近10年发表在《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上的定量研究文献,许对上海500名离异家庭子女、父母和班主任进行了定量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虽然婚姻破裂对学龄儿童的福利、学习、品行、心理发展和社会适应等方面产生了负面影响,但其负面影响并不像一些学者推测或媒体展示的那么严重。相反,很多孩子在家庭变故的挫折体验中成长成熟。

在对上海500名父母离异的孩子的调查中,许发现,只有1-7%的家长和班主任认为孩子的“自卑”“孤独”“冷漠”等心理缺陷严重,3-14%的家长和班主任认为孩子的“任性”“自私”“出轨”等心理缺陷严重。只有15.8%的班主任认为这个离异家庭孩子和同学的关系差,只有1.2%的家长认为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差,90%的家长认为孩子和自己的关系很好或者更好。

她还发现,由于部分孩子离婚时还很年轻,这些孩子中有55.1%和49.5%的人认为父母的分手对他们的学习或情绪没有影响,而高年级学生的负面影响略大。“刘海洋的父母在他完全不懂事的时候离婚了,所以对他的影响应该很小。”

“一些所谓的统计数据显示,离异家庭的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比例高得惊人。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通过对《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发表的定量研究文献的分析,许调查了北京、上海、河北等8省市的1983名未成年犯。据证实,即使一些少年犯生活在离婚家庭,他们可能与父母的破裂没有直接关系。例如,6.4%的父母离婚,3.4%分居,5.8%再婚。其中父母离异、分居或再婚的72名未成年犯认为其犯罪与父母离异、分居或再婚有直接关系,68名未成年犯关系不大,其余无关。也就是说,8个省市的1983名未成年犯中,只有3.6%与父母离婚(包括分居、再婚)有直接关系,3.4%略有关系,这是一个很小的比例。

这位著名的上海学者说:“经过长期的跟踪研究,我发现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不应该全部归咎于父母关系的破裂。家庭教育资源的匮乏、父母自身行为的偏差、家庭成员之间紧张的人际关系,尤其是父母之间严重的冲突和亲子之间的沟通障碍,都对孩子偏差行为的形成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她认为,给单亲家庭的孩子贴上负面标签的偏见舆论,是根深蒂固的传统惯性所致。包括一些刘海洋伤熊事件学者在内的人们,长期以来都将离婚和单亲家庭视为社会心理、观念或潜意识中的“另类”刻板印象。第二,一些媒体和学者夸大渲染了一些离异家庭子女的刑事案件。"例如,这一次,刘海洋案被提上了父母离婚的议程."

许呼吁,为了公平惠及离异家庭子女,社会应更多关注学校和社区如何给离异者及其子女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家长应如何减少家庭矛盾对子女的不良刺激,如何保护子女的福利,弥补其心理创伤。另外,现在要大力倡导学术研究的规范化、科学化态度——刘海洋伤熊事件后的一个简单推论,值得深思。

从“刘海洋伤熊”事件看媒介审判

案例总结:2月23日下午1点10分,在北京动物园熊山,两只黑熊突然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来回打滚,嘴里还尖叫着“哇”。与此同时,水泥地上升起浓浓的白烟。人群中一阵骚动,一个带着食品袋和眼镜的年轻人匆匆走出人群,溜出了熊山。这名年轻人被警察、工作人员和在场的人追赶和拦截后,被抓住并带回动物园警察局。肇事者的身份很快就被发现了。他就是清华大学电气工程系的大四学生刘海洋。报道称,为了证明“熊嗅觉灵敏,辨别事物的能力强”这句话是否正确,他两次向北京动物园饲养的5只熊的尸体或嘴里倒入掺有苛性钠和硫酸的饮料。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被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

该案最早于2002年2月25日由《京华时报》发布,标题为《清华大学一学生跟畜生作对硫酸烧伤5头狗熊》,并在版前放置了受伤黑熊的照片,在刘海洋引发了大量舆论轰炸,出现了大量针对黑熊的声援和募捐活动。与此同时,舆论场中开始出现“高分低能”“心理变态”的言论,清华大学作为一所高等学府走在了风口浪尖。然后在26日10点左右,新浪的新闻留言板上出现了一条消息。一位自称是刘海洋朋友的网友发了一篇文章说:“和其他人一样,我也讨厌这些行为(虐待动物),但虐待动物只是一种恶习,不是犯罪。就像我们不能以斗牛或猎狐为由射杀所有西班牙人或英国人一样,把杀死黑熊等同于杀死人类并施以严厉的惩罚是不合理的。”并透露了刘海洋单亲家庭的情况。在随后的时间,媒体接连发表《忽视人文教育的恶果——清华学生伤熊事件》 《残害黑熊被曝光清华学生刘海洋竟毫无悔意》等文章,网友甚至将此案与清华大学朱玲铊中毒事件相提并论,认为“虐杀动物的下一步就是杀人”。

处理刘海洋的决定在6月27日召开的清华大学2001 ~ 2002年第17次校会上获得通过,刘海洋获得缓刑。3月25日,公诉机关对此案提起公诉,3月26日,刘海洋被取保候审。4月30日,法院宣判,根据公诉人提出的被告人刘海洋对其行为已深表悔过的意见,结合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和悔过表现,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刘海洋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分析:本案中,媒体放大了刘海洋熊伤事件背后“高分低能”“高校人文素质教育缺失”的疑虑。舆论对刘海洋重判的声音很大程度上来自以前发生过的类似案件。没有媒体的适当引导,舆论很容易将此前朱令铊中毒、马加爵室友杀人等案件的愤怒压在刘海洋身上,公安机关将刘海洋取保候审。在调查时,媒体发布了大量煽动性的标题,用“残忍”、“残忍”、“冷血”和“认知畸形”等词语来形容刘海洋。2月28日,北京一项民意调查显示,56%的受访者认为刘海洋应该被开除学籍,46%的受访者认为他应该承担刑事责任。32%的受访者认为刘海洋“过于愤怒和残忍”,“他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惩罚”,“高传单的行为不能被原谅”。新闻媒体的议程设置引导公众对该事件的看法。在这样的指导下,很多人认为刘海洋犯了大罪,应该被学校开除。这些“开除学籍”“判刑”的声音迅速成为舆论界的主流观点。这样嘈杂的舆论是对司法程序的不尊重,正义靠的是法律和细致的调查取证,而不是简单的舆论情绪宣泄。

案例总结:清华大学刘海洋熊伤案,当图为一只黑熊被硫酸伤害的悲惨情景时,主流舆论的表达是对刘海洋的痛恨和要求重判,但法律不是冲动的,而是按照法定程序正常进行的。此时,媒体不应火上浇油,放大舆论的愤怒。相反,他们应该严格遵守客观新闻理念,释放各种声音,引导大家以公正的态度看待事件,而不是对法院施加压力,过于轻率地质疑判决。后来,当人们得知刘海洋的单亲家庭造成了冷漠和优异的学习成绩时,舆论发生了变化,开始同情他。在舆论导向上,媒体没有意识到舆论是多变的、不可靠的。面对一个事件,即使是同一批人,也会因为媒体报道的侧重点不同而产生不同的舆论倾向。如果媒体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很容易干预司法程序。因此,媒体在报道新闻案件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权利和责任,避免媒体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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