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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重庆万州公交车重庆万州事件坠江事件真相曝光

jason2021-09-27 22:19:137424

11月2日,我们关注了多日重庆万州公交奔向长江的“声音”。随着公交车“黑匣子”视频的曝光,我们为大家还原了真实的故事。同时,看完视频我们特别担心。这些天,在边肖的日常生活中,总是有关于公交车坠入河中的言论。

10月28日,官方公告称:10月28日10时许,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坠入长江。然后网络上各种大V开始蹭热点,爆出新闻,说是因为车司机逆向行驶!穿着高跟鞋开车导致了这次事件!

10月28日,平安万州发布消息:警报: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长江二桥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后坠入河中,在做现场调面后,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与对面正常车相撞,随后冲向路沿,撞破护栏坠入河中。根据调查和访谈,获得了公交沿线的监测轮廓。最近,事故原因正在逐步调查中。

10月29日,后方车辆行车记录仪内容被网友爆料,证实公交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上对面正常车,随后冲向路沿,撞破护栏坠入河中。根据刷卡机显示,时间有3张养老卡在车内被刷,坠入长江71米深处,出动救援船70艘。水下搜救35分钟是救援队员的极限,需要近6个小时的调整才能进行二次作业。

10月30日,打捞出9具尸体。

10月31日晚23时45分,大巴车打捞出水:经过4天的抢救和打捞,大巴车坠入河中被打捞上来,潜水员打捞起遇难者遗体。从掉进河里到救援结束用了86个小时!

11月1日,有消息透露,救援队的父亲在失事的大巴上,救援队勉强救出。根据警方报道的最新消息,15人死亡(包括公交车司机)。

公交车坠河的视频在11月2日爆发,真相大白。然而,真相总是那么残酷和现实。

人民日报原文如下:

11月2日,记者从重庆万州公交车失事原因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0月28日上午10时08分,一辆公交车在重庆万州长江二桥与一辆轿车相撞后坠入河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重庆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全力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2018年10月31日23时28分,重庆万州长江二桥附近一艘船同时鸣笛,在长江底撞上客车85小时20分钟,被浮吊缓缓拉出水面。

现场指挥部组织专业打捞船70余艘,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平底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公交车坠河水域开展全面搜救打捞工作。事件发生后,经过仔细调查,确定了15名司机和乘客。同时,克服复杂的水况、70多米的水深等实际困难,打捞出13具遇难者遗体,确认身份。准确定位落水车辆,10月31日23时28分打捞落水公交车。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公安机关共采集监控视频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视频220余段,调查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辆,调查走访现场目击者132人、现场周边车辆驾驶人和乘客、出车乘客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线路上的36个站点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走访事发前在两个车站(南山岔路站、惠兰塔站)下车的4名乘客,确认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穿着浅蓝色牛仔裤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司机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女乘客为刘(48岁,万州区人)。前期综合调查走访与车内提取的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事发时的情况。

10月28日凌晨5时01分,公交公司早班公交车司机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5点50分,他在万达广场始发站驾驶22路公交车,沿着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情发生的时候,已经是冉第三次离职了。

9点35分,乘客刘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目的地为1号家园阁站。因道路养护分流,22路公交车不再经过1号家亭站。车到南滨公园站时,司机冉某提醒1号家居大厅的乘客在此站下车,但刘没有下车。当车继续行驶时,刘发现车已经过了他的目的站,要求下车,但那里没有公共汽车站,司机冉也没有停车。

10: 03: 32,刘从座位上起身,走到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调头与刘解释、争辩,双方争执逐渐升级,语言带有攻击性。

10时08分49秒,当车行驶到距离南桥348米的万州第二长江大桥时,刘右手拿着手机打了冉的右脑袋。10点08分50秒,冉右手松开方向盘,侧身一拳打在刘的脖子上。随后,刘又一次用手机打冉的肩膀,冉用右手挡住,抓住刘的右上臂。

10时08分51分,冉某缩回右手,用右手向左侧猛砸(车速为51km/h),导致车辆失控,向左越过中心偏离实线。与红色轿车发生碰撞后(车速为58公里/小时),他冲到路边,撞断护栏,坠入河中。

事故发生前几天,对肇事司机冉某的生活轨迹进行了调查,其行为并无异常。事发前一天晚上,司机被父母利用了。

晚餐,未饮酒,21时许回到自己房间,精神情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朗,事发路段平整,无坑洼及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发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及制动有效,传动及行驶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排除因故障导致车辆失控的因素。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看到这些之后,尤其是视频之后,内心无不触动,仅仅因为自身原因做过站,就与司机发生争执,并殴打司机。这种行为不仅仅害了自己,同时又使整车人为此丧命,视频中乘客最后的声声尖叫无疑不是重击,捶打至心头,如今希望逝者如斯夫。同时也希望,无论发生了什么,不要跟正在驾驶的司机进行争执,更不要拿自身的生命当做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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