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是指权证持有人要求权证发行人在事先约定的有效期内履行承诺。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的可购买价格一般是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股票期权的贴现价格。“授予日”,也称“授予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
“行权”,又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日期为“权利日”,也称“购买日”。
扩展数据:
权证发行人赋予投资者在时间,以一定价格买卖股票的权利,投资者行使这一权利通常被称为“行权”。
对于每一张认股权证,投资者的行权相当于以行权价格作为成本(不考虑购买权证的成本)换取行权比例合适的股票。以日照CWB1为例,为认购权证,行权价格7.08元,行权比例2。因此,每个日照CWB 1个行权,相当于以7.08元的价格买入日照港2股。另一方面,认沽权证正好相反。投资者的行权相当于按行权比例买入合适的股票,再按行权价格卖回给权证发行人。
既然行权是一种权利,就意味着投资者可以选择行权或者放弃。那么,投资者应该如何判断权证是否应该行权呢?这就要求投资者判断权证是价外、价内还是平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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