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平
男,汉族,1954年9月生,广东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揭阳市委书记。
2012年12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2013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6年5月16日,陈弘平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6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1年,被告人陈弘平利用其代理市长、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揭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约1万元。
2015年4月21日,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佛山市检察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受贿罪对陈弘平提起公诉。审判中披露的细节令人惊讶:陈弘平非常迷信。他在担任揭阳市委书记时,相信了风水先生的说法,选择了一片“风水宝地”为他修建了一座“生辰墓”(百姓为活人修建的墓地叫“生辰墓”,与人们的头发、衣着、生日等有关。被埋葬是为了祈求好运)。
省纪委
专案组相关人员近日透露,对陈弘平的调查始于他对风水的热爱,以及利用公款为自己修建“长寿墓”。我期待“长寿墓”能给我带来好运,但没想到最后“自掘坟墓”。
调查一个案件
转移注意力,秘密调查
调查人员进驻揭阳。表面上,他们参与了“三击”工作,但实际上他们调查了陈弘平的相关问题
2012年的一天,正在揭阳寻找问题线索的省纪委派出揭阳“三击”案件监督员,接到省纪委领导电话,匆匆赶回广州。等待办案专家的是关于陈弘平的报告材料。
办案人是潮汕人。收到陈弘平的举报材料后,他觉得压力不小:陈弘平,1954年9月出生,揭阳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10月退休,任揭阳市委书记。在揭阳工作37年,担任揭阳市市长、市委书记3年多。他是典型的“本地蛇”,在揭阳人脉广泛。这类案件处理难度很大,不打草惊蛇秘密侦查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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