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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公司员工打架事件一审判决[图片]
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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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被告人肖建华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同日,广东省韶关市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对2009年6月26日发生的韶关旭日国际有限公司(原旭日电子玩具厂)员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作出一审公开判决。其中,被告人肖建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徐琪琪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新华社记者刘大伟摄
10月10日,被告人陆、廖友军、陈一友、雅迈买提江伊斯玛仪、奥斯曼江奥布力、于素朴江图尔(前排左至右)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受审。新华社记者刘大伟摄
中新网广州10月10日电10月10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对2009年6月26日发生的韶关旭日国际有限公司(原旭日电子玩具厂)员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作出公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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