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虽然判决是在2013年9月26日出来的,但他是在少年犯看守所服刑的,在少年犯看守所服刑到18岁,不得不转到专门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
2013年9月26日上午,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李某某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王(成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魏某某(哥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哥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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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对社会的影响
李某某强奸案一经媒体报道,就引起了关注各界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平台渠道表达了对此案的看法,网民通过微博、论坛等各种平台渠道表达了观点。在这些观点中,压倒性的一种是李某某必须重判,如果不重判,就是违反国家法律,是司法的失败。
审理结果:2013年11月28日凌晨,李某某被看守所移送至大兴区北京监狱管理局境外罪犯遣返办公室。经过一上午的相关收押新罪犯手续后,李某某于当日下午被转送至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从此,他开始了正式的服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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