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2日更新时间:
2021年6月2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发布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
具体措施有:
一是配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8元。
二、挂钩的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满1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个人在2020年底将根据自己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每月增加1%。
第三,适当的倾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如果你70岁,75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20元;75岁以上80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注意:
2020年基础养老金调整后,全市将有234万人受益。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6月开始发放,今年1-5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在6月与养老金一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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