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乡一体化,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根据《昌平区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昌平区加快补充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招聘职位
“村医岗”是指在农村村卫生室为村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岗位。
工作职责
为村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主要内容如下:
在辖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和中毒事件,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利用基本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全科诊疗,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转送辖区以上医疗机构;
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统一管理下,完成卫生部门安排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后处理和福利
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一个是招聘。村卫生室的经营权和收益归村卫生室负责人所有。乡村医生与区政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会签订服务协议,通过政府购买乡村医生岗位服务提供岗位补贴;另一种是定向就业。乡村医生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在指定村卫生室执业。管理权和收入归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详情如下:
1.采取政府购买乡村医生岗位服务的方式,乡村医生岗位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0元。在此基础上,将中山区乡村医生岗位补贴标准提高1000元,山区乡村医生岗位补贴标准提高2000元。对偏远山村、条件艰苦、服务人口少等20个难以吸引人的乡村医生岗位,将乡村医生岗位补贴提高到7000元/月。
网友评论
当前共有16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