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被判4年,罚款10万,没收作案工具
面对庭审,林某、李某、王某对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调查中,民警了解到,这三名来自德阳中江的95后女孩的家庭并不差,其中,林某的家庭条件相对较好,父母有合法的工作。但因为贪图虚荣,追求享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林坦言,大学毕业后,她在成都找了一份销售员的工作,但她觉得太累了,没有赚到钱,所以很快就辞职了。后来跟别人开了个微信业务,收入很一般。大约在2015年底,林开始以雪梨炮的网名成为网络的女主播。
为了更快地聚集人气,让自己成为网络名人,达到暴利的目的,今年2月的一天,她在成都的一个出租屋里录制了一段成都的4P猥亵视频。
经核实,被告人林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制作、传播淫秽视频31个,牟利注册会员1100余人,获利7.5万余元,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11月23日下午,绵竹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林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达到5倍至25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此外,注册会员超过200人是犯罪。即使没有利润,注册会员超过200人也是犯罪。
(原标题:网上女主播雪梨枪直播猥亵视频,判4年罚款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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