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新的管辖规定,将原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调整为属地管辖,引起广泛关注。昨天(13日)上午,上海高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对此前的管辖调整进行了说明。
原来浦东、徐汇、杨浦、普陀四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上海所有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文件。有条件的基层法院都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上海所有基层法院都符合最高法院的要求。因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调整,知识产权案件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基层法院受理。
张斌表示,管辖权的调整将为上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更加有利的影响。首先,可以更好地满足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推动区法院与辖区内各相关单位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体系。其次,可以促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更加便捷顺畅地进行,有利于理顺基层法院与其他设区的基层检察院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衔接,有利于司法和行政机关更好地发挥执法合力,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最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案件分布不均、案件少等制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过去几年,上海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每年增长30%左右,让更多的法官参与审判,可以有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张斌说。
考虑到属地管辖后,许多基层法院法官缺乏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巡回调研、组织网上业务培训、推荐知识产权书籍和法律汇编等方式,不断夯实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基础。今后,上海高院还将加强指导,进一步畅通三级法院、新管辖法院和原集中管辖法院之间的内部沟通渠道,及时回应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努力推进知识产权案件适用法律的统一,确保管辖调整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主编:王海燕
作者:王显乐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网友评论
当前共有7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