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法》,按照第三章职务、职级、等级的规定。实行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公务员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同时,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职务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1.领导职务级别分为:国家正职、国家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公务员的职级设置在局级以下。综合类公务员的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你说的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是指领导职务的级别。下面举几个例子,只在正厅级别和正厅级别。常见的科级干部有,比如某省民政厅财务处处长、县委书记、县级市市长、地市级民政局局长、副省级民政局副局长、教育部某司综合处处长等。科级干部通常是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地级市市长、副省级城市(如南京)副市长、省级民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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