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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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荣成艾滋病女童病例取得新进展。几天前,闫德利的前男友,北京人杨,因利用网络侮辱、诽谤他人,被容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艾滋病女孩”事件在网上曝光
2009年10月中旬,“闫德利”突然走红网络。网名为闫德立的博客闫德立在网上称自己曾从事卖淫活动,患有艾滋病,并发布了大量闫德立的色情照片和近300个引起媒体炒作的“客户”电话。2009年10月18日,闫德利向容城县公安局报案。
随后,河北省荣成县疾控中心、保定市疾控中心、中国疾控中心三级卫生防疫部门检测,闫德利血液为HIV阴性,未感染HIV。
10月23日,随着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的消息传出,“艾滋女孩”事件真相大白。是闫德利的前男友杨炮制了“艾滋少女”和“客户号”,并散发淫秽印刷品。
调查前男友的蓄意报复
法院查明,2008年3月,杨与闫德利在北京相识后相恋并同居。与此同时,杨用相机拍摄了闫德利的裸照和两人的性爱视频。2009年6月,闫德利分手,要求杨勇删除裸照和视频。严的家人也反对他们继续接触。
同年8月,杨勇制作了闫德利裸照和性爱视频宣传单,两次来到闫德利的家乡,并在闫德利居住地周边散发,对闫德利及其家人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之后,杨在网上申请了QQ号,开了个博客,登录发了。他以闫德利的名义,将裸照、性爱视频截图、视频发到网上,并编造闫德利被继父强奸、在北京卖淫当“小姐”、患有艾滋病等在网上传播。杨还公布了自己掌握的282个手机号码,编造了号码持有人是闫德利客户的信息,并在网上传播。
杨还用两个手机号给闫德利的亲戚朋友发了闫德利的裸照和侮辱性词语。
被判侮辱诽谤三年
容城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杨通过散布、传播他人裸照、性视频照片等方式,公开披露他人隐私,故意捏造强奸、当“小姐”、患有艾滋病等虚假事实,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这件事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各大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严重损害了闫德利的人格和名誉,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他的行为构成了侮辱和尴尬
一审判决中,法院以受辱罪判处被告人杨有期徒刑二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报告为《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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