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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我不懂股票 看不懂

jason2021-07-26 00:05:35140913

本文从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来分析光大银行“乌龙手指”事件。摘要:在总结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光大证券,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防控措施,并对投资者和证券市场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和启示。

关键词:“乌龙指”事件;内部控制;防控对策

一、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简介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在计划套利交易中将8000万的交易额度限制在交易员。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该交易员生成以市场价作为计划外买入委托形式的订单,计划以每股1.64元的价格买入3000万股。结果,下错了3000万单。结果,申报的购买金额最终增加了234亿元,实际购买交易金额最终为72.7亿元。由于当天交易产生了巨大的购买订单,整个上海股市上涨,然后只有一个周期性的下跌,随后是一波上涨。最后,上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2149点收盘。

二、内部控制缺陷

永远不要忘记过去。要想加强我国金融环境的风险可控性,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就要对证券“乌龙手指”事件暴露出的内部环境控制隐患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深刻的思考接下来,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分析光大证券的内部控制缺陷。

(一)内部环境。这起事件是光大投资部自营业务部门自主开发的系统在使用中出现问题导致的。在此次事件中,由于操作人员的手部失误,没有经过专科医生的复查,发生了一系列不好的事情,说明光大证券缺乏必要的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然而,试图弥补期货空头对冲所犯的错误确实是错误的此外,对冲巨额和期货的决定应该经过董事、监事和经理,但光大没有。因此,这一错误的严重性已经远远超过了事情本身,彻底暴露了光大证券决策层缺乏有效有力的执行决策手段

(2)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中国证监会要求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的权益总额最多不超过净资本的100%。但234亿元是10亿元净资本(2012年末)的1.78倍,已经远远超过规定比例。此外,系统的订单重新下单功能从未经过实盘测试,因此当天订单重新下单功能失败,直接造成了错误下单事件。事实上,这是意想不到的和合理的探索。

(3)风险控制活动。光大证券的ETF套利模块由程序操作员和部门交易员开发。部门交易员主要要求和改进程序的功能,而程序员负责软件开发和测试。但是,系统的时间从研发到实际运行到最终实盘运行只有一个月左右,再从实盘运行开始的7月29日到事件发生的8月16日不到15个交易日。而且“重挫”的功能在事务所运营中从来没有被测试过,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最终导致程序错误导致的“大事件”无法补救的表现。

(4)信息沟通与披露。首先,当交易者发现自己下了一个巨大的错误订单,自己无法处理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内控的相关规定进行紧急处理。但交易者只是在事件发生后自己处理问题(还不知道正确的救援方法),没有及时与上级沟通。这说明光大证券的管理并不严格,这反过来反映了光大证券缺乏相应的信息沟通程序其次,时任光大证券董事长秘书的梅剑失言,当天中午12点左右向记者否认了“乌龙指”的传闻。外界的解读是,这不仅仅是信息沟通不畅造成的,而是刻意为之,即为了自救而不惜传递虚假信息。事后梅剑未能及时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说明光大证券,内部信息沟通存在问题,工作不严谨,不知道这样说错信息的后果。第三,事件发生后不久,上交所打电话询问情况,但结果光大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开这一信息,仍然没有上报。花了三个多小时才告诉大家真相,导致这段时间谣言满天飞。这说明光大的证券信息披露滞后。

(5)内部监督。公司法律合规部主要对各部门或业务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充当风险识别法官。合规识别专员的职责是识别和监控其工作部门的合规风险,直接向公司法律合规部报告,无需管理。他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职位。光大证券在2012年的内控报告中也提到,要降低操作风险,需要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审计部等部门通力合作。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操作风险控制职能,努力做到不出错,把风险可能性降到最低。从此次事件可以看出,公司法律合规部的合规审查职能被完全淡化。

三,完善内部控制缺陷的应对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控制企业日常行为的枷锁和尺度。因此,要减少内部控制缺陷问题,首先要完善和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国家为坚强后盾,用规定强制限制类似事件的发生,做到原则上避免,基础上杜绝。

(二)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模式和披露模式。从光大的“乌龙手指”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很多上市公司的内控模式和披露模式都存在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和完善内部控制模式和披露方式:

1.相关金融机构应构建相对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环境。企业可以先设定一个经营管理的总目标,然后围绕总目标构建一个良好有序的管控环境,使企业内部从上到下、从决策层到业务运营层都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2.相关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经营风险的合理评估。首先,企业必须精准

识别出公司的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其次,根据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的影响程度,确定哪些风险为重点监控对象,最后,对不同的风险实施不同的有效控制,从而降低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3、健全金融和证券机构畅通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企业要准确地识别出公司的内部与外部同企业经营相关的信息,务必要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因为这些信息将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然后将这些信息在公司内部的各层级、各部门、各业务环节、各相关责任主体之间进行传递,在内部进行一系列细致的沟通交流后,及时、有效的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完善内部控制的技术手段。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操作不当和系统错误所引起的,所以也要化解技术层面的危机。下面就从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两方面进行分析。

1、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技术方案应该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修护,如果发现技术层面的问题应及时改正并重新备案,而且要实行“生产企业做保证、一次事故即出局”的规则,切不可给上市公司留有任何侥幸的心里。

2、证券交易所。首先,证券交易所应该建立进行风险管控的前端防控制度。除此之外,我国的证券市场实行的是一级证券账户体系,也就是说只有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掌握投资者的证券数据。所以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使每一笔证券交易都在该机构的统筹组织下进行。

四、对广大投资者和证券市场的政策性建议和启示

针对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下面我小组将从对广大投资者和证券市场两个角度,提出了一些政策性建议和启示。

(一)对投资者的启示。1、投资者要理性地看待股票的暴涨暴跌,切不可盲目跟风、涨追跌杀;2、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多了解和学习一些投资知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3、合理运用避险手段,加强自身保护意识。

(二)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启示。1、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2、加强券商的内部风险控制;3、建立合理有效的熔断机制;4、建立、健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出台一些列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索赔机制。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屈涛.“乌龙指”事件引发的内控反思[J].中国会计报,2013年8月23日第001版.

[3]赵军芳.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J].经济师,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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