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3日,香港电影艺术界500多位艺术家自发举行游行,抗议《东周刊》杂志。在林青霞等朋友的鼓励下,挣扎许久决定勇敢走出去的刘嘉玲也赶到现场,拿起话筒承认自己就是照片中的人:今天我在这里,想对爱我、支持我、想伤害我的人说同样的话。我比我想象的要坚强。如果这样的伤心事能让大家意识到媒体职业道德对每个人生活环境的重要性,那么我所受到的伤害真的不算什么。我可以释放我所有的烦恼和愤怒。
当时张国荣和梅艳芳身体不好,就来找刘嘉玲。
刘嘉玲去了警察局,向警方解释了当年绑架事件的细节。当时被绑匪绑架后,她被迫脱下衣服拍照。她感到极度的羞辱和深深的绝望,处于大脑不清醒的状态。她记不得细节,但她确信劫匪没有进一步侵入她的身体。
后来,一位香港娱乐记者透露了一个关于30年前刘嘉玲被绑架的内幕。当时的刘嘉玲刚毅直率,得知影视大佬立下了很多不平等的规矩和条约,说这些人太厉害了,我以后都不拍了,他非常生气和不屑。
这句话,再加上她没有和影视大佬合作,引起了大佬们的不满而被绑架,还被封杀,差点被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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