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24小时在线接单网站

小悦悦事件

jason2021-09-19 10:45:5665517

首先,材料扫描。

2011年10月24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决定逮捕小悦悦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胡军。10月13日下午,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佛五金城,岳越一名2岁的小女孩被两辆车接连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视而不见,直到捡垃圾的陈仙梅阿姨把孩子抱了起来。岳被家人送往医院抢救,最终因重伤不治身亡。

第二,多维解读。

2011年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成为人们心中挥之不去的痛。可以说,它就像一个棱镜,折射出不同人不同的心态,不断折磨着每个人的良心,考验着社会的诚信。这也是一个训练多角度思维的写作素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解读:

1.路人视角

这个角度可以作为正反射。

相反,从废墟中走出来的18个路人的行为受到了成千上万人的谴责,需要受到批评。其实小悦悦事件中最可怕的不是交通事故,而是路人的冷漠和麻木。面对一个只有两岁的鲜活生命,怎么忍心离开?由此可以提炼出观点:拒绝冷漠,伸出手,让人感到温暖。

进一步深挖,为什么路人无动于衷?广东经济相对发达。虽然人们的口袋鼓鼓的,但道德却在下降,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我们不应该一味地谴责那18个人,而应该反思一下我们的法律制度是否完善:为什么人们经常救人,却被诬告和迷失?为什么社会上还有人从“摸瓷”中受益?面对这片滋生道德冷漠的土壤,政府如何采取措施温暖这些麻木的人的心?由此,我们可以提炼出这样的观点:治愈中国人麻木的心远比让他们变得富有重要。

2.胡军角。

就事故发生后逃逸而不是救人而言,胡军被捕应该是罪有应得。问题是他为什么在事故后逃跑?害怕承担责任,还是想逃避责任?由此,我们可以提炼出观点:要诚实,要承担责任。

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于粗心驾驶造成的,除了少数不人道的人开车打人。我们也可以将上述事件视为普通事故。站在司机的角度,可以提出“谨慎驾驶,珍爱生命,乐于助人”的观点。但是有点过时了。我们也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反思:为什么近年来“马路杀手”的数量有所增加?此类事件能否从源头上制止?经常看到大家考驾照从宽,对熟人要求放宽。这不是训练“马路杀手”吗?像这样的地方,全国有多少这样的地方?想想这有多可怕。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交警部门要严格发证,堵住事故源头。

3.父母的观点

小月的父母失去了他们心爱的女儿,这已经很不幸了。我们不方便暴露人的伤疤。但是,为了小月月事件不再发生,我们不得不反思父母作为小月月监护人的责任是否已经履行。据报道,小悦悦平时在五金城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但这次只是在他出去买东西的时候,才遭遇了这场灾难。像往常一样,一个两岁的孩子怎么去购物?她哪里来的钱买东西?如果父母给钱,那父母就是无知。在这次事故中,监护人时间,不在场,所以不应该在场。由此可以提炼出责任重于泰山,疏忽导致灾难的观点。正如欧阳修所说:“恶总积极微”。

此外,小悦悦的父母也没有不同意陈仙梅的救助,事后还把人们的捐款捐给了骨髓移植受者,这与南京彭宇案中的老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非常有价值。由此,我们可以提炼出这样的观点:无论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什么样的变化,我们都不能改变自己的道德操守,失去良知。俗话说“秀才穷节是看”。

4.陈仙梅角。

虽然她是个拾荒者,但她是唯一的

然而,我们应该进一步反思,为什么是垃圾收集者陈仙梅拯救了生命,而不是其他人。她不怕被起诉吗?也许是因为她没有顾忌,不憧憬未来,用良心帮她。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观点:在拯救生命时,展望未来是自私的。

无论如何,陈仙梅不同于之前的18人。她伸出了手。她对政府的奖励感到不安,认为自己不是靠自己的劳动挣来的,这恰恰说明了她的善良。所以,救人是发自内心的善良。这种本质往往出现在不太富裕的人身上,消失在相对富裕的人身上。这种对比应该引起人们的反思。

5.社会视角

从这个角度来看,生发的内容更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佛山市文明办在做事后奖励陈仙梅,值得称赞,但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政府部门是否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切实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不再无动于衷?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政府部门应该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

(2)每个公民都应该用这件事折磨自己的良心。如果我在现场该怎么办?会不会是视频里的前18个人?估计做一个旁观者是很玩世不恭的,有很多人以不同的方式来看待自己。因此。我们可以得到HJ的观点:做人要言行一致,做了什么就说什么,做了什么就不说什么。空谈对解决问题没有帮助。

第三,他山之石。

痛惜小悦悦的去世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舆论。客观来说,18名路人中,可能有部分人是被舆论误伤的。然而,为了出名,一个路人冒充“肇事者”,只是为了所谓的名气;然而,救了小悦悦的清道夫女人陈仙梅却被一些人嘲讽为“想出名”……这种反常的现象真的让我们不寒而栗,甚至比18个冷漠的路人还要让人震惊。

在网络上,毫不留情地谴责自戕的舆论正在一个接一个地上升,但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舆论主体敢拍着胸脯说,如果“我”在场,我一定会救他们吗?十八个路人都在盯着对方看,所以冷漠的“高比例”与网络上愤怒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我胆怯地问:如果这些指责者碰巧经过,他肯定会经过。

不会是“冷漠”的路人吗?我看未必!

大比例的冷漠者,恐怕不仅仅反映了事发当地道德生态的荒漠化,更反映了我们所生活的现实世界。一方面,我们热衷于躲在安全的角落谴责冷漠者;另一方面,我们又可能拿制度作托词,拿“彭宇事件”的不测后果来自我麻醉,自我安慰――见义勇为的成本太高,风险太大,还是做一个安全的观望者吧。主流舆论的热切与实际参与者的怯怯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恰恰说明急公好义、见义勇为的淳化之风已经稀缺,道德冷漠症逐渐污染社会空气,道德沙漠化也越来越严重了。

我不认为我们的道德水平已经沦丧至不堪的地步了,对这18个路人,我们不应一味地谴责。谴责无济于事,应当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媒体也不要沉湎于炒作“类彭宇”事件,这反而会放大负面舆论,影响人们见义勇为的信心。

(节选自《除了谴责,我们更需要思考》)

四、新闻链接

1.继31日捐助茂名白血病患者6万元后,2011年11月2日中午,小悦悦父亲王持吕又向一位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捐出3万元善款。他表示,将会捐出所收到的全部善款,用于帮助有急迫需要的儿童,并以此唤起社会各界人士对儿童的关爱。

年10月19日,江西南昌广场东路,一名2岁女孩被汽车撞倒并被压在车下,周围众多民众携手抬车救人。

年10月17日下午,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两级文明办领导到陈贤妹家中探望,分别给予陈贤妹1万元奖励,并对其救助小悦悦的爱心之举赞赏有加。

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太在南京一公交站台等车。人来人往中,老太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一个叫彭宇的小伙子,主动扶起老太太并应其儿子的恳求,协助送老太太去医院。老太太儿子说自己带的钱不够,彭宇又掏出200元钱垫付住院费。然而就在彭宇准备离开时,老太太突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她,予以否认,老太太的儿子立刻报警,此后又一纸诉状将彭宇告到法院,要求赔偿。

5.当小悦悦的父亲王持昌在五金城内张贴告示,悬赏5万元征集有用线索时,10月16日,王持昌接到一个归属地显示为西安的电话。电话中的男子自称是碾压了小悦悦的肇事司机,话语仓促轻佻,后经证实,该男子系冒充的肇事者。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举报文章

原创范文

期刊投稿

上一篇:欺骗是个圈

下一篇:译名趣谈第1期

小悦悦事件回顾

2012年9月5日,肇事司机胡军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初审

“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三年半。

事发后,公安机关结合视频资料做了调查实验,即在被撞位置放置了一个与小悦悦体型相似的人偶作为模型,事发当天有一个身高与驾驶员胡某相似的人沿着路线驾驶事故车辆,并做了距离、行为、声音、速度等实验来判断胡某的行为性质。

此外,事件发生在去年10月13日,相关证人证言及证据显示,胡在事发后几天内生活工作正常。直到10月16日被提醒后,才得知广佛五金城的“小悦悦事件”,随后他从视频中认出,涉案车辆正是自己驾驶的车辆。16日,他投降了。

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胡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胡拒绝接受上诉。

二次接续

这一事件是否是一条“道路”存在争议。

胡的二审代理律师刘认为,一审法院对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不当,“能否认定为道路,关系到对胡军的定罪量刑”。刘解释说,如果认定为道路,胡军犯的罪就是交通肇事罪。因为他没有逃脱,他的刑期不到三年;如果不认定为道路,胡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期不足7年。这两个点球之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发生地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不属于“道路”范围,故应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判断

指控仍然是“过失致人死亡”。

二审法院认为,事发地点在广佛五金城商铺之间的通道上,该通道的设置是为了方便市场交易者出入和灭火,并非公众和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因此,一审法院依据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胡定罪处罚并无不当。

但一审判决后,胡等相关当事人与肖月月的父母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对肖月月的父母进行了赔偿。小悦悦的父母向胡表达了理解。

二审法院认为,可以酌情减轻胡的刑事责任,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胡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相关阅读

  • 吉野门事件 吉野门 下载 吉野门 QVOD 吉野门女主角是谁
  • 临汾3男1女被悬赏 谁认识
  • 小悦悦事件
  • 本文链接:http://www.1516qp.com/ent/14930.html

    网友评论

    当前共有17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