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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猛女闹市强奸过路男 路边野战完事后猛女强奸提上裤子潇洒离开

jason2021-09-14 07:30:579387

最近,成都梦女因为“九眼桥事件”在网上走红。前几天有网友发帖说,微博上说她在成都九眼桥看到一个凶女,大概是喝醉了。她推倒一个路过路边的男人,脱下裤子,突然坐了起来。抵抗了一会儿,那个人终于屈服了。强奸后,女子脸红着穿上裤子,沿着马路对面的九眼桥离开。

在成都一个繁忙的城市强奸一名路过的男子。

事件一经曝光,“成都女子在闹市区强奸路过男子”的震撼帖子就被成千上万的网友观看。在观看的同时,很多男性网友一边“羡慕”遭受事件的男子,一边表示同情。而“成都猛妞”的真相是什么呢?网友在成都武侯区等待调查结果。

成都猛妞说完后,沿着九眼桥过了马路就走了。

网友热议:

和田约瑟:做女人真好。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下雪了:好的。我认为这一条应该在刑法中规定。强奸不能只针对男人。

爱不爱雪:节操碎了一地。

对着雨滴苦笑:她其实是想证明一个男人能做到或者一个女人能做到。骗人的

陆军上将:那个人反抗并屈服了吗?这个情节有点像这个节奏.那个女人是你吗@ Aoi sora?

秦娇留了很多年的长发:其实我不想质疑九眼桥警区。呵呵.我希望他们能为那个人伸张正义。

王美超EC:我很好奇两件事:如果那个女人怀孕了怎么办?男方可以起诉女方吗?

女人强奸男人是犯罪吗?

“成都女子在闹市区强奸过路男子”是否属实,本质上与法学界争论已久的一个问题有关,即女子强奸男子是否构成犯罪。这是十多年来民法领域争论的焦点,至今尚未达成共识。因此,我国刑法尚未将妇女作为强奸罪的主体。所以,以这次事件为例,我们可以看到“女人强奸男人”的精妙分析,广大男人也应该学会在关键时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男性性侵十大法律问题。

如果一个男人被女人“强奸”,他的性权利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一旦发生,由此可能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也很难解决。记者收集了大量案例,列举了十大法律问题,触及了法律的“空白”地带。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性法学专家吴宗宪教授。对于很多问题,吴教授说,有些法律是可以解释和处理的,有些法律确实处于法律真空中。

一、女人被迫与男人发生性关系,男人如何诉诸法律?

吴宗宪答:《刑法》中的强奸罪指出受害人是女性。显然,男人被女人性侵后,不能以强奸罪处罚她,这是法律空白。犯“强奸罪”的妇女不能受到刑法的惩罚,也不能立案。

二、女性被迫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怀孕后孩子的抚养权谁来承担?

吴宗宪的回答是:“监护权”应该与“女性性侵男性”分开讨论。不管原来的情况如何,男女双方都应该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女性强迫男性发生性行为,她们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也应该为“强迫”负责。

三、女性被迫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对男性造成身体伤害,谁来负责?

吴宗宪回答:可以按“故意伤害罪”处理。

四、女性被迫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对女性造成身体伤害,谁来负责?

吴宗宪的回答:这是她行为的自然结果,责任由女性自己承担。

五、女性被迫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竟是传染病,谁负责?

吴宗宪的回答:这是行为的自然结果,你要对此负责。

六、未成年女性引诱男性发生性行为,造成男性实施“强奸”,女性是否承担责任?

吴宗宪的回答是:如果男人不追究他们的责任,他们一般不会认为女人是罪犯。由于妇女是未成年少女,因此不构成犯罪。

七、成年女性引诱未成年男性发生性行为,影响男性心理和生理成长,女性是否犯罪?

吴宗宪回答:目前存在法律空白,女性不构成犯罪,很难追究责任。但是,男性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赔偿。在国际上,引入了避免伤害和受害者的和解和赔偿制度。

八、女人性骚扰男人,法律如何界定?

吴宗宪的回答:目前《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经修改,其中有禁止男性对女性进行性骚扰的条款,但是没有关于女性对男性进行性骚扰的明确规定。我们可以考虑将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列入立法议程。

9.家庭中妻子违背丈夫意愿,强行与丈夫发生性关系是否属于“婚内强奸”?

吴宗宪的回答:婚内强奸属于“犯罪学”的概念,不属于“法律”的概念。如果丈夫在婚姻中“强奸”妻子,在犯罪学上是犯罪,但法律上没有这样的罪名,只能作为法官“酌情判决”的情节。相反,刑法不能约束妻子在婚姻中强奸丈夫。

十、男性受女性暴力侵害,在防卫过程中意外伤害女性,是“防卫过当”还是“过失伤害”?女人的责任是什么?

吴宗宪的回答:应该是防卫过当。伤害严重的,应当过失。男性可以追究女性的民事责任,要求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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