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海峡都市报央视近日报道,多年来,上海一家馒头生产企业在生产馒头的过程中添加色素和防腐剂,将白面染成玉米馒头,工人随意更改馒头的生产日期。然而,每天生产3万个这样的“染色馒头”,进入了上海华联、联华等多家超市。事件曝光后,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表示,将彻查此案,依法严惩,彻查过程将向社会公开。
今年两会,食品安全是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以至于有官员坦言:“我们对此事非常抱歉。”。特别尴尬的是,5月1日,旨在严惩食品安全犯罪、肩负大众放心食用期待的《刑法》修正案将正式实施。在这个节骨眼上,或许所有中国人都会感到“尴尬”?
当然,我们监管部门在央视曝光后的动作还是一如既往的快。工商部门连夜对相关超市进行了检查。截至12日,上海卢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馒头共计1.6万个被撤封。据说要对城市流通中的问题馒头进行紧急清查,只需一天。派出的执法人员已达1240人;根据质检传来的消息,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要求上海质监局严格查处,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上海质监局也连夜对涉案企业进行了查处,责令企业召回涉案产品。
不过,这个快动作里有一点“乌龙”。一般认为,食品安全多头管理格局是导致相关部门权责分离的重要原因,但事实是,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职能部门往往会以自己的管理权限为挡箭牌。现在上海卢生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涉嫌生产染色馒头,平日严格遵守“生产环节监管”“流通环节监管”等各种界限的职能部门需要连夜上门查处。
坦白说,职能部门在央视曝光后的这种快速反应,依然逃不开体育执法的嫌疑,过去的教训雄辩地证明,体育执法只能暂时有效。更有甚者,根据该厂销售经理的自述,这次事件被曝光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司机因为200元的违规费用没有向工厂索赔,导致了冲突和泄密”。于是,一个合理的问题就产生了:如果有一点像样的正常监管,会不会染馒头还毒害消费者多年,直到一场意外事故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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