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22日电(记者熊聪璐、李睿)记者22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新疆慈善总会等部门获悉,乌鲁木齐“75”事件中无辜死亡人员和残疾人家属将获得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
根据民政部门近期出台的救助办法,对“75”事件中无辜致残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经免费救治出院后相关疾病复发的,由其所在县(市)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标准可在现行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基础上提高;如果无辜的残疾人属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相关部门将为其提供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最高额度将达到大病救助年度最高封顶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肖俊表示,“75”事件无辜死难者家属和残疾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将全额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于低收入家庭,当地政府将实施临时生活救助,一次性救助金额将在现有临时救助政策的基础上上涨。
对于外省无辜死亡或伤残人员,新疆民政部门将与其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协调提供社会救助。
截至目前,设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的“民族团结基金”、新疆慈善总会、新疆红十字会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2.7亿余元。这些捐赠将根据相关规定向无辜受害者和残疾人的家庭提供社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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