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十四五”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将以示范系统集成创新区、高水平系统导向型开放引领区、开放型新兴产业集群区为总体导向,努力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深度参与国际国内合作竞争,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沈阳地区将充分利用原产地规则,结合RCEP等自贸协定,利用原产地规则,特别是累计规则和“背靠背”原产地证书制度,根据沈阳产业特点规划交易流程和物流安排,优化产业和供应链布局。同时,拓展以日韩为主、面向东北亚开放的国际产业合作平台,打造多方合作的示范中心、网络中心、设计中心。加强与日本、韩国、俄罗斯、蒙古等国现有境外经贸合作区在园区管理、信息共享、产业对接、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境内外园区资源和生产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国际园区互动合作。
沈阳地区也将率先对接中欧CAI,将自身打造成为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汽车工业、金融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对外开放,放宽注册资本和投资方式限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探索推进服务贸易扩大开放,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自然人流动和重点消费领域境外限制。
为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沈阳还将在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中尝试探索“后边界”准入规则。探索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应用,深化公共电信服务开放和市场竞争,实施国际通行的电子商务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本地数据存储、跨境数据传输等国际规则新领域创新。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分类监管,研究制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流程和方法,研究完善数据产权和隐私保护机制。
此外,沈阳将逐步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实施更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实现与高标准对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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