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填写成为直销企业申请表。
第二步:
准备以下材料:
1.符合《直销管理条例》成为直销企业要求的证明材料;
2.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提供合资、合作企业合同;
3.市场规划报告,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规划;
4.产品说明符合国家标准;
5.适合于
直销员
签订销售合同样本;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直销领域服务网点计划: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编制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平面图。
服务网络方案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和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货的要求;
(二)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楼、学校、医院、部队、机关等场所;
(三)符合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置的相关要求。
8.企业与指定银行之间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
直销企业应当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收取保证金。直销企业设立时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直销企业运营后,保证金应当每月进行调整,其金额应当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的水平,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金的利息属于直销企业。
第三步:
提交请愿书
申请人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和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90日内,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许可证。
第四步:
直销许可申请的公示
向商务部提交申请并经商务部受理后,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系统将出具直销企业《直销经营许可证》申请声明。企业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等待服务网点的审核,最终获得直销牌照。
第五步:
服务网络审计
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络方案进行审核。经审批后,还需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服务网点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的书面批复;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传送申请材料时,应同时出具服务网点规划确认函。
格式
1.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批准函格式。
当企业服务网点所在区域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
服务网点审核完成并通过后,商务部将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并在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布企业的许可证信息,包括企业的直销服务网点、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等信息。至此,该企业正式成为持牌直销企业,获准在被审核地区开展直销业务。
网友评论
当前共有2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