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人,25万儿童的生命。他们没有顾忌或恐惧。
海外朋友对此事评论:你在自杀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步。
为什么从“毒奶粉”到“毒疫苗”的类似事件屡禁不止?造成这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局面的原因是什么?
马克思说:商品交换是“一次惊心动魄的商品飞跃”,跳过就够了。
也就是说,在当前的商品经济社会中,所有商品“跳过去”(卖出)就够了,“跳过去”就是终点。在这个“跳跃”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如何完成这个“惊心动魄的跳跃”,会因人而异
它是基于遵守规则和诚实的“飞跃”,或者是基于欺诈和欺骗的“飞跃”。目前能够约束“飞跃形态”的内容太少,只有道德和法律。
英国政治家乔邓宁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被无处不在地使用;有了20%的利润,资本就会变得活跃;有了50%的利润,资本就会承担风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敢于践踏一切人类法则;有了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甚至冒着被扭曲的风险。”
这段话也被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
我们可以理解,利润小的时候,大家可能都能遵守陈规,不触及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但是,如果有暴利,即使你冒险,践踏道德底线,践踏一切法律,也要尽力而为。
在有毒性疫苗的情况下,厂家反正不会自己注射,所以即使出了问题,别人也活该;而且因为商人的本性,有很大的利润,那么为什么不呢?
说到底,就是因为能约束这些商人的东西太少了,比不上利润带来的巨大冲击,让他们为所欲为。
据统计,中国每年接受10亿剂疫苗接种。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根据官方公告,疫苗出现不良反应的概率为一至两百万。从大数据来看,这个数字可能微不足道,但对于每一个不幸的家庭来说,都是100%的煎熬。
在联想发布揭露现实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之前,药品本身就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在这样100%甚至300%盈利的趋势下,这些人都愿意上绞架。
套用《我不是药神》的那句台词:“谁没有孩子,你能保证孩子不打疫苗吗?”“你能保证你永远不会生病吗?”
毒奶粉和疫苗的出现,是商品经济时代慢性病的再现!正是因为在这个时代,对于商人来说,商品的销售结束了,自己的利益得到了满足,后续的结果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不会对后来发生的事情负责,所以他们不害怕。
毕竟,商品交换是“惊心动魄的商品飞跃”,而且是一次飞跃。那么当“跳过去”不是结束而是开始的时候,这种情况还会发生吗?
就像原始社会母系氏族中的现象一样,相亲是最终目的,所有的孩子都只认识自己的母亲,不认识自己的父亲!
商品经济时代也一样,只是把商品卖了,卖了才是最终目的,所以买货不卖的现象屡见不鲜,假货猖獗!
当它演变成父系氏族时,相亲的目的是结婚,而相亲只是开始。婚后的家庭生活是重头戏,所有的孩子都有他们的出身,都属于彼此。
当商品经济时代发展到商事权利经济时代,商事权利的交易从“商品的惊心动魄的跳跃”开始,只有当它被出售时才开始。接下来的服务和权利分享是重头戏。一切商事权利都有其来源,都属于它们,都有固有的权益。
因此,只有商品经济进入商权经济,这种情况才会改变。
那么,什么是商业权利呢?
商事权利是商品加股权;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连同投资价值,使商品成为商业权利。
商事权利是商品销售和后续服务的后续投资收益等权益的分享。
商业权利的交易从“商品的惊险跳跃”开始,被认为是“勾连”,接下来的服务和权利分享才是重头戏!
商业权利的交易是从“商品的惊险跳跃”开始的,跳过去(卖)之后才开始。接下来的服务和权益分享才是重头戏。一切商事权利都有来源,都有归属,都有固有的权益!
在商权经济时代,实现了股权和股东经济。试想一下,当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变成一个家庭时,这种毒药会为自己和亲人产生吗?
所以,只有进入商业动力经济时代,这种痼疾才会彻底消除!
商事权利取代商品,新企业取代传统竞争企业,商事权利经济取代商品经济,商事权利经济时代取代商品经济时代,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市场竞争的激烈,也是人类历史发展进步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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