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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人肉搜索不是一个人的“多米诺”

jason2021-10-23 01:03:054439

12月3日,高中女生琪琪从广东陆丰王洋河大桥跳下身亡。前一天因为怀疑她偷衣服,店主把监控视频截图发到微博人肉搜索。很快,她的个人隐私信息被曝光,她成了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广东陆丰警方8日立案侦查后将该服装店老板抓获。

花季他死于人肉搜索的废墟,是无底线、无下限的隐私暴力的又一悲剧缩影。从2006年里程碑式的“虐猫虐女”事件,到2008年被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女白领死亡博客”事件,再到2009年的“央视实习生”事件.人肉搜索衍生出的悲剧不断上演,公众对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公平性质疑从未停止。

从法律上讲,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共识:且不说店主私下推定有罪的所谓嫌疑人,即便是司法机关认定的罪犯,也依然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不幸的是,面对常见的人肉搜索,法律上的“精准打击”似乎相当迟缓。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打击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互联网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外,似乎都是比较模糊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更重要的是,正是因为人肉搜索每隔三五次就破获一些腐败事件,“人肉为天下人”似乎在道德和正义上获得了很多有目的的支持。因此,“一人网上报道,舆论跟进,最后司法介入”似乎是舆论反腐的新范式。然而,在法治国家,司法机关必须获得坚实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惩罚嫌疑人。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希望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发现更多涉嫌腐败的行为,一步步展示出“没有腐败就不可能这么有钱”的主观印象——与其说是网络反腐,不如说是网络道德审判。在实现个体正义的同时,也付出了深刻的代价。谁说琪琪的遭遇在这个网络生态下不是必然的?

琪琪的死和90后店主的死是一样的,但不得不说,那些在网上呼风唤雨、批判新闻的“舆论”,大概才是真正让她苦不堪言的恶势力。这是一套完整而混乱的多米诺骨牌:一些人负责泄露隐私,而另一些人则负责道德谴责.试想一下,如果网络舆论能够秉持最起码的法治理性,店主曝光视频监控后,会有更多的反思和验证,会有更多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事件会如何发酵成铺天盖地的狂怒?法律的正义性,除了考虑掌柜之外,恐怕放不下那个随意爆出消息的多米诺骨牌。

人肉搜索总是有边界的,尤其是涉及到隐私权的时候。琪琪的去世也再次提醒相关立法,在这个自由的网络社会,厘清权利与责任,控制舆论与道德的暴力显得尤为迫切。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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