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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幕后之谜

jason2021-10-23 01:02:5846022

我们的记者李昊煜。

2008年7月9日,

北京

城市

上升的

区人民法院。特殊情况下,三审——原告缺席,双方律师各执一词,无法争辩,法官不得不宣布改期重审。

随后,54名资深法官对此案进行了热烈讨论,但仍难以做出决定。与此同时,网上对此案的讨论达到了新的高潮。

这是什么特例?隐藏了哪些秘密?为什么这个案子难判又矛盾?为什么会引来互联网到媒体的热议?我们的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人肉搜索第一案”始末

一切都要从“死亡博客”说起,这个名为“北飞候鸟”的博客承载着这个案件的所有秘密。

博客主人江妍是一家公司售后部门的31岁员工。去年10月,江妍关闭了自己的公共浏览权限,两个月后突然打开。空间记录了丈夫王菲的出轨,以及她想要挽回和抛弃的内心痛苦,含蓄地表达了自杀的想法。2007年12月29日,江妍在试图救出丈夫后,从家中24楼跳下,因此得名“死亡博客”。

“从江妍的朋友那里听说这件事,就发到天涯去了”。这位名叫“撒加的橡皮鸭”的网友告诉记者,她是姜堰事件的第一个爆料人,动机简单明了,但没想到事情会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这篇名为《哀莫大于心死,北京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日记》的帖子在几个小时内就收到了数千条回复,被浏览了无数次。网友们兴奋不已,以为王菲和第三者“逼”了江妍。很快,Daqi.com发表了专题报道,天涯等社区出现了更多帖子。

为了给江妍讨回公道,网友们展开了大规模的人肉搜索。王菲中第三方的电话、地址、公司被一一曝光,王家每天都接到莫名其妙的骚扰电话。随着“人肉搜索”入侵现实生活,王菲从此过上了“惊鸟”般的生活。王菲工作的公司也被网友逼着辞退了他。

2008年3月,王菲起诉了三家网站:大齐。com,天涯。com和北飞候鸟(江淹好友张乐怡建立的纪念网站,里面收录了一些王菲的信息),首次将“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推向司法领域,催生了中国首例“反网络暴力”案件。虽然之前也发生过“通许门事件”、“虐猫事件”等网络暴力事件,但这是国内第一起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随后,本报记者多次尝试联系王菲,但均告失败。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王菲自从被“人肉搜索”吸引后就隐居起来,拒绝接受任何媒体采访。“每天,都有许多人挂在房子外面。我分不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你想伤害我吗?”王菲曾经对知情人这样说过。

直接去第一个审判现场。

2008年7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首例人肉搜索案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审理。一大早,就有不少网友赶到这里参加,而本报记者伪装成普通网友又“潜入”了画廊。

对于这个案件,在场的网友纷纷议论。来参加的网友大多来自“堕落之王学校”。他们不相信“人肉搜索”违法。一位网友甚至笑着告诉记者,“如果王菲赢了,那将是今年听到的最大笑话”。今年4月17日和5月4日两次开庭审理此案,但案件未最终结案。这一次,原告王菲依然没有露面,而Tianya.com也没有派代表出席。

庭审前,原告王菲的律师张燕峰和被告之一“北飞候鸟”网站的律师李纯一相视一笑。几个月前,这两个人在这里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今天,双方将再次就人肉搜索是否触及法律底线展开对抗。

当法官宣布开庭时,现场气氛突然变得紧张起来。在场的网友保持着绝对的沉默,他们知道审判结果将是“人肉搜索”的一大亮点。

在法院调查阶段,原告律师张燕峰提起新的诉讼,以被告侵犯王菲名誉权、隐私权为由,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金额分别为2万元至4万元不等。律师称,三名被告属于网络暴力的合作者,“用键盘作为武器砍下他的头,向死者献祭”。

三审前,被告网站“北飞候鸟”负责人张乐怡提交新材料,证明北飞候鸟网站提及的王菲信息此前已被其他网站披露。“转载,报道公共事件不构成侵权”。张燕峰立即回复,“其他网站泄露的主要是王菲的商业往来信息,而王菲的家庭信息在《北飞的候鸟》中首次被泄露。很难责怪张乐怡。”。此外,原告认为多家网站在侵犯原告隐私权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私人信息只有100人知道,但你转载后有200人知道,但因为你转载了,就不构成侵犯隐私吗?笑话!”在随后的采访中,律师张燕峰表达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证据。

辩论阶段,场内气氛也达到高潮,双方各抒己见。原告称,网友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发表攻击性、煽动性、侮辱性的虚假言论,对王菲及其家人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李纯一律师认为“名誉不等于名誉,王菲婚外情的不道德行为给他带来了负面的社会评价,不能称之为名誉损害”。此外,王菲的姓名、公司、电话等。是用于商务场合交流的信息,不包含在私人信息中。披露此类信息不构成对王菲隐私权的侵犯。

辩论中,有一个插曲。一位参加会议的网友坚持要拿笔录,声称“还原真实场景”,被法官劝阻后被迫离开。

在法官主持的调解阶段,原告同意和解,但被告拒绝。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法官宣布,审判结果将由合议庭在某一天决定。

  百家争鸣的“人肉搜索”

日前,北京朝阳法院召开高级法官联席会议,54名高级法官就“人肉搜索第一案”展开热烈讨论。

会上关于“人肉搜索”的三个关键问题被提出:一是公布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侵犯之间的关系;二是网站对网友的不当留言有无监管义务及承担责任的程度;三是道德批判与隐私保护的限度。如果这三个问题得以顺利解决,不仅对本案审判有帮助,也将为日后同类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一位王姓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搜索本身无可非议。关键的是“人肉搜索”已经不再局限于网络行为,而是实实在在地对人造成物质、精神上的伤害,这与传统的暴力事件性质接近,也就进入了法律监管的范畴。

但更多的法官则表示,在处理这起案件时,要考虑案件处理结果对于网络的健康发展与引导产生的影响,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如果说法官们的探讨还仅限于法律领域的话,那么网络上就本案件的讨论则涵盖了方方面面。姜岩事件在网络上沉寂了半年之后,时下再次成为网友们热议的话题。

网友秋天陨落告诉记者,天涯网站这类论坛审核上具有相当大的难度,难以有效地进行事前监管的义务。本案中,王菲是否有负姜岩、王家是否刺激姜岩并致其死亡,网站根本无从考证,不应当追究网站责任。

另一位网友妖殇认为“人肉搜索”的出现弥补了舆论监督的不足,承担起了维护社会公共道德的作用,这也是多数网友对于“人肉搜索”的基本态度。

网友云中飘月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此‘人肉搜索’已经朝着‘网络暴力’的方向发展,脱离了原本舆论监督的范畴。我认为法院可能会给予几家网站象征性的惩罚。”

争议远未停止,“人肉搜索”商业化的进程却高歌猛进。猫扑、腾讯等知名网站纷纷开始招兵买马,组织专门从事“人肉搜索”服务的“正规军”。

尽管伤害事件频频,但人人可以参与,让人人都能成为“网络侦探”的“人肉搜索”,依然是互联网上“一呼千应”的游戏。“网络侦探”们在寻找事实真相的同时,也“人肉”出了当事人的照片、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更多个人隐私,制造了无数的“人肉受害者”。如今在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审判之下,“赏金猎人”的网络游戏,今后也许不再那么“好玩”了。

  专家解读:

法律缺位是滋生网络暴力的根源

于国富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根据我的理解,人肉搜索实际上是网友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互动,汇集大量参与人提供的信息,从而取得最终搜索结果的一种方式。这个过程显然离不开作为信息交流平台的网站。但是,网站是否会因此承担法律上的连带责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对于仅仅提供BBS、博客等交流平台的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来讲,他们只有在明知内容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在收到权利人的投诉后,仍然不删除相关侵权内容时才具有主观过错,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之前在天涯发生的多起人肉搜索事例,由于及时删除了相关帖子,网站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去年张可可就名誉侵权起诉天涯败诉的案例与这起案件比较相似,可以作为参考。(据记者了解,在原告与天涯交涉不久,天涯便将相关帖子删除;北飞的候鸟也锁定了2个网友的ID,并对其进行警告。)

2.对于那些将相关内容作为自己网站的内容,并有编辑整理汇编的ICP(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来讲,他们负有谨慎核实内容的责任,如果因为没有尽到谨慎义务而刊登了侵权信息,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中涉及的隐私权与名誉权保护,是业界非常敏感的话题。中国关于隐私权保护的法规非常少,《民法通则》仅规定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并没有对隐私权做出相关规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采取间接保护方法,通过名誉权涵盖隐私权,规定对侵害他人隐私权,造成名誉权损害的,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追究民事责任。如此一来,隐私权便成为名誉权的下位概念,这其实并不合适。

除了隐私权的定位,相关法律对于何为隐私,隐私权的范围,隐私的保护方式等基本问题都采取了模糊处理的方式,这成为本案中网站、网民是否侵犯了原告隐私权争论的根源。

在这里我们要承认,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法律规定对社会生活的指引通常只是规定一个“底线”,而道德在调整人们的社会生活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像王菲的律师所说的那样,王菲的婚外情和提出离婚,并不触犯法律。这并不是说法律就鼓励和提倡该行为,此类行为还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如果王菲的婚外情及网友披露的情况属实,那么,仅仅因为其婚外情被揭露而导致他的社会评价降低,应当由其自身承担责任。

  本报观点:规范“人肉搜索”须多方协同努力

“人肉他!”,成为2008年最让人不寒而栗的一句话。

不知何时,“人肉搜索”慢慢变质——从网民互动搜集有效信息的行为,到公布个人信息、群起攻击单个网民的行为,“人肉搜索”渐渐有了一些私刑的意味。在网络暴力愈发有恃无恐的今天,王菲案可能成为一个界碑,使“人肉搜索”这一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网络行为走向规范。“人肉搜索”搜出的法律、道德盲点是人们需要长期思考、解决的问题。至于隐私权保护的专项法律拟定工作,也将被相关部门提上日程。加强立法、执法环节,是避免网络暴力再度重演的治本之道。

受害人在数以万计网民的共同声讨、谩骂之下,丧失了话语权,现实生活也受到极大影响。剥离互联网这个载体,“人肉搜索”俨然已经成为公共暴力的代名词。在网络暴力的发迹史中,法律监管的缺位固然是首要因素,但作为“人肉搜索”的主体和基层监管者,网民和网站是否可以因此而推卸责任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果网民可以将网络世界制度化,理性地思考自己的网络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合法,在网络暴力事件发生后不去随波逐流做“哄客”,相信网络暴力案件将得到有效遏制。网站方面也应注重自身的监督、导向作用。本案中,大旗网制作的“姜岩专题”多是网民与姜家单方面的言论,如果能听一听王家的声音,或许也不至于最终对簿公堂。

王菲案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敲响了警钟,在适当的时机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的网络世界,都是必要的。

(责任编辑:r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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