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
阿富汗、孟加拉国、文莱、柬埔寨、智利、中国、哥伦比亚、斐济、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老挝、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蒙古、缅甸、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所罗门群岛、斯里兰卡、塔吉克斯坦、泰国、土库曼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兹别克斯坦和越南,2021年6月。
1.我们回顾203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年、《巴黎协定》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强调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保护生态环境是各国的共同责任。各国需要齐心协力,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2.我们重申,气候变化是当今最大的挑战之一,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受到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根据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各国应根据本国国情采取气候行动应对气候变化。
3.我们呼吁开展国际合作,以实现绿色和可持续的经济复苏,并在疫情后促进低碳、有复原力和包容性的经济增长。
4.我们注意到相关“一带一路”伙伴在自愿基础上建设绿色丝绸之路方面取得的进展,包括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动词(verb的缩写)我们主张“一带一路”合作伙伴重点开展以下合作:
(1)统筹兼顾,继续从经济、社会、环境三个维度努力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2)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包括实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和分享最佳做法。
(3)在尊重各国国情、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基础上,加强关于绿色发展的政策沟通和协调,相互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和良好做法。
(4)深化环境合作,加强生态和水资源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5)建设环境友好、抗风险的基础设施,包括加强项目的气候和环境风险评估,借鉴国际公认的标准和最佳做法,鼓励相关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6)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确保发展中国家能够获得负担得起、经济上可持续的能源。
(7)鼓励各国和国际金融机构开发有效的绿色金融工具,为环境友好型和低碳型项目提供充足、可预测和可持续的融资。
(八)加强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人力资源和机构能力建设。
6.我们欢迎更多的合作伙伴加入这一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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