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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控江路事件

jason2021-09-29 05:34:3897229

不及物动词孔江路上的对抗和对妇女的暴力。

1979年9月9日下午3点,在杨浦区孔江路江浦路,发生了一起流氓聚众哄毁妇女的事件。这一事件很少长期在时间引起轩然大波,旁观者众多,后果严重。

事故原因。当天下午,交警史汉培在路口的展台上用信号灯指挥交通。3点15分,海门县海洪公社古中大队的农民石伟冲来到上海卖螃蟹,向石汉培问路。石立即指点。这时,跃进农场的年轻工人徐永康从石伟冲手里抢过一堆螃蟹,谎称“我带你去”。他们一离开,岗亭附近的几个人就说:“看来这个年轻人没有动脑”。后来,徐想抢石伟冲的两只螃蟹,两人发生了争执。石汉培看到后,走上前去,把徐带到教育亭。但是徐态度不好,拒绝承认错误。一怒之下,史汉培打了许一巴掌,引起路人围观。

事态发展。3点半左右,有人举着岗亭批评警察打人。石立即承认错误,让徐去派出所谈谈抢螃蟹的事。当时混在人群中的流氓无视警察的态度,故意起哄,扩大事态。他们抢走警帽,扯下衣领,侮辱史。瞬间,数百人聚集在岗亭周围近200平方米的区域,造成混乱和交通瘫痪。分局接到凤城新上海控江路事件村派出所报案后,在向有关方面报案的同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4时许,交通队负责人姚成福、王佩等10余名交警和公安部门的唐永仁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劝导群众,疏散交通,并告诉围观群众,公安部门一定会正确处理违纪民警。但是,一些流氓根本不听劝告,反而抢走警察使用的电喇叭,大肆煽动:如果警察打人,知法犯法,必须立即逮捕,并向全国报告情况。有人喊:不要相信公安机关!有些人甚至大喊:杀了警察。混乱中,一群人竟然把史汉培拖到对面的江浦体育场进行搏斗。此时,现场唐永仁和凤城派出所民警奋力保护石汉培,将石汉培从人群中推上一辆路过的公交车,得以离开现场。公交车开走后,流氓们肆意分裂围攻在场民警,抢走警帽,撕毁警服,三名民警相继受伤。到晚上7: 30,警察周围的风暴暂时平息了。附近凤城、辽源派出所值班民警换上便衣,陆续前往现场观看动态发展。

7时50分,一群流氓继续在哨所附近制造事故,围观人数逐渐增多,达到近千人,治安和交通秩序再次混乱。流氓分子堵汽车,弯旗杆;向公交车投掷石块,殴打往外看的乘客;推翻农民的菜车,乱抛蔬菜;一些人趁机对女性进行采摘、抢劫和侮辱。上海化工厂的年轻女工陈某在男友的陪同下骑自行车回家。8点20分,经过孔江路新华医院附近时,被一帮小流氓哄骗,自行车被撞倒踩坏,衬衫扣子被扯下,遭到小流氓肆意侮辱。8时35分,上海化工轻工公司团委副书记骑行经过该处时,一群小流氓故意用她的车和人将她推倒在地,趁机撕毁吴的衬衣,对她进行抓挠和乱摸,然后将她强行带进附近的三角花园,继续对她进行肆意侮辱和破坏,致使吴全身多处受伤,手表和钱包被抢。凤城派出所民警、陆、屈刚超手持木棒,在联防队员、安保积极分子和路人的帮助下,站起来将吴某救出至派出所。某事发生以后

8时30分,办公室副主任钟蓓亮立即驱车来到办公室副主任张的家中,随后一同前往辽源派出所。9时10分,在凤城、孔江、江浦派出所附近召开紧急会议,采取措施,现场研究情况,动员80余名民警和治安联防队员。3人一组,将人插入人群,到现场进行宣传、说服、观察,从而捕捉当前的情况。在群众的帮助下,执勤人员当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5名,基本控制了局面。10时15分,市公安局出动200余名民警到现场维持秩序,劝说围观群众撤离,使治安和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此次突发事件从发生到平息持续了8个小时,期间影响了61路、70路公交车辆300余次正常出行,影响乘客近4万人次。四个骑自行车的人经过时,他们的车辆被流氓推倒踩踏,有的还遭到毒打。更严重的是,发生了3起公开抢劫和3起公开侮辱妇女的案件,其中3块手表、2个钱包、1个手提包、人民币和门票被抢劫。尤其是一个年轻女性惨遭蹂躏的恶性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

罢工待遇。事发后,市、区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迅速破案,坚决打击一小撮流氓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分局一名副局长的负责下,从刑事队、公安、预审及相关派出所抽调30多名民警组成专案组,侦破“99”刑事案件。经过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排队,65名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嫌疑人刑满释放。通过调查取证,31名流氓犯罪分子相继落网。随后,7名流氓犯罪分子袁乾隆、陆、游彦明、许为民、李、曹鹤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许、张、朱被劳动教养。陈福祥、何建华、江国庆同意对未成年人实行劳教。

吸取的教训。1979年,全党工作重心刚刚转向经济建设,拨乱反正、发扬民主、完善法制的工作正在进行。当时社会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流毒尚未肃清,无政府主义思潮出现,新的打砸抢分子出现;一些地方出现了公然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所谓“民主人士”,出现了阵阵骚乱;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私枪、凶器泛滥,聚众斗殴致人伤亡事件频发。一些已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又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甚至开展了拦路抢劫、侮辱妇女的“两站”犯罪活动,导致社会上刑事、治安案件大量增加。据统计,1979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数量为1起。

~9月比1978年同期上升%,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加之,文化大革命中“公、检、法”被江青反革命集团彻底砸烂,组织被搞垮,思想被搞乱,工作被否定,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严重损害。所以,从这个历史背景和当时的气候条件看,控江路事件的发生绝不是偶然的。再联想到当时的治安实际状况和在全国各地先后发生的一系列触目惊心的事件,说明党中央不久后在全国范围开展的“严打”斗争是十分必要和非常及时的。

从主观上来看,这一事件之所以从小到大,以致酿成重大的恶性事件,是有不少教训的:如民警在处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动手打人,暴露了少数民警遵纪守法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当发生群众围哄违纪民警时,到场的交通队领导如能妥善处理、果断地将民警和当事人带往附近派出所,也不至于造成后来几乎不可收拾的局面;当事态扩大时,在指导思想、组织指挥、警力调动和技术装备上都不能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未能及时作出反应,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及时平息事态和案发后侦查工作的开展。

坏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变为好事。通过控江路事件,清醒地看到了分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吃一堑,长一智”,在以后的工作中,各级领导以史为鉴,不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了各类突发事件的苗子,力争处置在萌芽状态,而且从组织上建立了治安应急力量,制定了一套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落实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是近年来又逐步添置了GPS机动巡逻车,并备置了无线电通讯、录音、录像、电脑等现代化设备,为开展日常公安保卫工作,维持社会治安、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29年前同样有一个女性衣服被扒 当众扒掉女子衣服 主犯被判死缓

Xi地铁女装被扒事件让人目瞪口呆,对保安的处理颇有争议。

现在是文明社会,法律健全,人民教育水平普遍比过去高。我没想到这样的野蛮行为会发生在当代。此外,在当代社会,人们用手机记录任何时候发生的一切。相反,人们失去了敬畏,在公共场合为所欲为。

当然,保安的行为是不正当的。不管这个女人犯了什么错误,她的衣服都不会被脱掉。在文明社会,这样的行为真的失去了她的尊严。当然,如果处理不当,大多数女性仍然缺乏安全感。

附:轰动上海的529大案宣判前后。

1992年5月29日下午5点,是夏天过后的一个炎热的日子,也是烈日下的一个“黑色星期五”。晚上5点,33的高温还没有消退。吴金娣已经够恼火的了,最后选择了搬家的日子,但她遇到了这么热的一天。在所有弟妹、嫂子、姐夫的帮助下,混乱的局面终于安定下来,该吃吃喝喝了。那一刻,发生了“529”的最初摩擦,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摩擦。吴金娣带着8岁的女儿走进邻居邱女士的家。邱女士碰巧把洗发水扔在地上,水溅到了吴家的“女儿”身上。即使到了18年后的今天,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评判邱女士到处泼水是否文明。由于棚户区居民随地倒水的现象屡见不鲜,不足以进行培训,“三禁四严”对棚户区居民来说往往行不通。然而,溅起的水滴像一粒“沙子”一样飞进了吴金娣的眼睛。顿时,她两眼一瞪,冲着邱吼道:“怎么会(怎么会)?你没看见一个大反派(这么大的孩子)吗?”邱某回答:“我没看见。”一声大喝,吴金娣吐出恶言:“一味脱黑珠照眼!”只是一点水溅到身上,怎么吴灿金帝马上就爆炸了?39岁的吴金娣是上海第十三针织袜厂的工人。她怎么会像孩子一样没文化?原来家与邱家结怨两年。那是因为和小区发生了纠纷,要求邱到相关部门作证。当邱拒绝时,她怀恨在心。只要她找到机会,她就会“煞”地朝邱扑去。现在,机会来了,吴灿金地放弃了吗?伴随着一声“我眼睛瞎脱黑珠子”,满嘴污言秽语,盖头、劈头盖脑,“棚”地看着邱女士。吴金娣又吼又骂,他的大嗓门惊动了家里的嫂子陈桂兰和崔建兰。两个嫂子冲出门去,一把揪住邱的衣服,不分青红皂白地叫人给加油。这时,狠狠拍了邱一下。好在邻居和路人极力劝阻,邱女士才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吴金娣、陈桂兰、崔建兰三个女人,悻悻地回家了。

这是“529”事件的第一轮。如果事情到此为止,充其量只是邻里摩擦和女人之间的争吵。正如闸北区一位领导所说:“这种事在棚户区每天都有,根本管不了。”是的,即使是一万起这样的纠纷也丝毫不会动摇上海。恶之手铸就大罪,本该解决的争端不能指望在两个孩子身上继续发展。刚目睹母亲野蛮行为的吴两个小女孩,5分钟模仿得惟妙惟肖,突然冲到邱家门口,砰的一声关上了邱家的盆。邱的儿子不敢“对质”,一声不吭地拿起脸盆。这时,跟在后面的开枪,抓住邱的儿子打了起来,把已经平息的“火焰”重新点燃。邱女士见对方寡不敌众,不敢开枪,但又不甘心儿子被打得一无是处,于是出言赞成。这时,正等着报仇的、崔建兰,冲出家门,与邱交战。邻居们尽最大努力劝阻这三个女人不要再有最初的犯罪冲动。他们很快将事件推进到第二轮。三个女人干脆冲进邱的房子,把邱拉到路上。在辱骂的语言下,他们公开喊道:“脱掉她的衣服。”这时人群越聚越多,有的大喊:“我不能再打了,还有人(邱某)的胸罩也被扯掉了。”这时,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想要杀死邱。她像愚昧时代的原始人一样,跨过了罪与错的界限,痛哭流涕地喊道:“反正也不值什么。脱伊拉克,脱伊拉克的衣服,让两个狗奶奶晒太阳。”伸手在大自然的动物身上扯邱的外衣。邱自然明白女性的尊严,她拼命挣扎,躲闪,阻止成功。这时,的嫂子崔建兰成了吴的帮凶。她抓住邱的头发和双手,这让邱的上半身成为致命的“缺口”。吴金娣以闪电般的速度将邱女士的外套拉到腰间。突然,邱的乳房在光天化日之下露了出来。

今天,当我们回顾这起大案的全过程,审视案件中的情节时,应该认为这绝不是吴金娣、陈桂兰、崔建兰的探查心理所驱使。因为她们俩都是女人跟邱谁是裸女。具有相同的生理结构。他们应该知道,当他们残忍地“展示”另一个女人时,他们也是在“展示”自己。从远离我们的动物进化而来的原始人都是赤身裸体的,逐渐用树皮之类的东西盖住了他们的藏身之处。当人类用各种服饰装扮自己时,无疑是从原始走向文明的标志。今天,每个人都知道它是人们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吴金娣用野蛮、原始的手段侮辱自己的妹妹,这显然是人性的倒退,是对文明社会的犯罪。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这叫流氓行为。如果此事到此为止,可能就是“四女一戏”,同性之间的激烈争斗,最后的处理无非是三个结果:训斥教育、治安拘留、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吴金娣、陈桂兰、崔建兰将被判处最多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

谁能想到本案第一被告吴永祥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这是一个极其无耻的样子。当的弟弟逛街回来,看到家里围了这么多人,知道姐姐和邱“干”了,就放下菜篮子,像野兽一样冲进人群,冲到赤裸上身的邱身后,一下子把邱的内、外裤拉到膝盖上。并当众抚摸邱的乳房和生殖器.“5月29日”,这个“黑色星期五”,由于吴永祥的“现身”,吴永祥的邪恶之手伸了进来,这注定要轰动上海。吴永祥,36岁,初中学历,上海第五钢铁厂运输部火车司机。他不住在天同安路的棚户区。这一天是为了帮他妹妹吴金娣搬家。纵观他的历史,以前没有犯罪。

科,也无流氓习气,在厂里工作表现一直较好,在家里向来孝敬病瘫于床的父母。一个还算得讲文明的人,怎会转变到如此程度?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认为,吴永祥是一时冲动,一念之差?那么这种瞬间的冲动和一念之差,究竟源于何处呢?

法盲的悲哀当吴永祥已经将事件“搅拌”到恶性的犯罪极限,到了文明与法律无法容忍的地步时,然而,被害人邱某和施暴的吴永祥、吴金娣一伙竟漠然处之。邱某经人保护后进屋,在被剥了衣裤当众受辱后麻木得不知报案。一个遭受奇耻大辱的女性,却没有一点法律意识,这种无知不能不令人为之悲哀。她是受害者,本该得到同情。我们对客观事实的复述,为的是提醒更多的女性不要忘了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要不是群众报案,这起恶性流氓事件也许会在天通庵路平平淡淡地消失。吴永祥、吴金娣、陈桂兰、崔建兰同样也是一伙十足的法盲,他们压根不知自己的行为已严重地触犯了法律,竟然以“胜利者”的姿态,关起门来喝“庆功酒”。晚上8时左右,接到报案的派出所民警盛志刚、汤冬生上门到吴家,传吴永祥、吴金娣等人去派出所解决问题时,吴永祥等人已酒过三巡,喝得面孔通红,丝毫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更不知“大难临头”,所以,对上门来的民警根本不放在眼里。吴永祥及其弟吴永宏、妹夫俞兴祥“三条汉子”恶狠狠地将身穿制服的民警推出门外,并当着围观的人对民警恶言相加。俞兴祥拍拍盛志刚的肩头说:“你盖头(帽子)卸脱,黄皮(制服)脱掉,阿拉对开(对打),拿侬肋排骨一根根敲断。”吴永宏则拍拍汤冬生的腹部,说:“依还嫩了,侬拿衣服脱掉,阿拉一人一把刀对捅。”吴永祥更是大声吼道:“你们小赤佬,黄皮有啥稀奇。派出所不去,事体要弄就弄弄大,要去就去市公安局。”面对法盲的野蛮和疯狂,警方不得不呼叫支援后才将几人抓捕归案。

传媒的威力这是一起由邻里纠纷引发的流氓恶性案件,情节是恶劣的,性质是严重的,国法不容。然而,事态的发展却不在案件本身,而是由于传媒的“炒作”,使此案成为全市人民关注的一个新闻热点。谁也意识不到,事态的发展极为神速,由于民众的愤怒,将此案推向“”。紧接着,6月3日,一封由50多位居民联合署名的揭发信寄往各部门,言辞咄咄逼人:法律能允许流氓对我们姐妹施暴吗?于是,传媒重新认识此案,开始了大量的接二连三的追踪报道,将“5·29”案件的严重性“倾洒”到千家万户。1300万市民愤怒了,控诉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传媒的深度报道已将此案同以往控江路事件、新华电影院门口事件、市南的黄鱼车事件相比照:这些事件都是夏季流氓剥女性衣裤进行侮辱的大案,而且主犯均被处以极刑。如此一比照,“5·29”案件被逼到“地狱”门口。6月17日,吴永祥、吴金娣、陈桂兰、崔建兰、吴永宏、俞兴祥等一家6个人,均被起诉。杀,还是不杀?

传媒以其巨大的威力,将“5·29”事件“炒”得家喻户晓,1300万市民在议论“5·29”,关注着这一家六口的命运。还未开庭审理此案,社会上就出现针锋相对的“两种声音”,有的说要“杀”,有的说“不杀”;还有的说“杀一个”,有的说“杀两个”……争得面红耳赤,随后押注。更为荒唐的是,有一家工厂的两个青工,在阅报栏前议论“5·29”大案的报道后,当场发生争执,一个说“杀一个”,另一个说“杀两个”,各不相让,互不服气,结果打了起来,一个撞落了两颗门牙,另一个头上被撞出了两个大门牙大小的口子。还有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当传媒将“5·29”作为热点“炒作”时,天通庵路终日拥塞着大批人群,不少是从江苏、浙江专程来看热闹的。这种“盛况”持续了整整半个月。6月25日,上午9时,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接踵而来的人群冒雨簇拥在大门口,关注着’5·29’流氓案的开庭审理。下午,在进入辩论阶段时,吴永祥说:“我没有翻供。我想不到会这么严重。”吴金娣说:“这事都是我引起的,我后悔至极。”一家六口,作为同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全部站在审判台上,这在上海还是罕见的。6月25日的审理以后,究竟“杀”还是“不杀”、“5·29”大案的这个“悬念”一直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

7月13日下午2时,“5·29”大案掀起最后一个,再次开庭,将对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究竟“杀”还是“不杀”,1300万市民关心的这个“谜底”终于揭开一判决如下:被告人吴永祥犯流氓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吴金娣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陈桂兰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崔建兰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吴永宏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俞兴祥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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