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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事件

jason2021-09-20 20:36:4170518

(下)解决潘汉年事变——王明之罪(知乎《史苑踏石》专栏)。

Sunguoda

第四,潘汉年秘密护送莫德辉。

潘汉年和张学良在上海的秘密会面是怎样的?随后的事实证明,他们的会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很明显,杜丽一行将于6月下旬离开,并已得到中共中央的正式批准。

二、确认原编号、人员、真假表述,用杜丽掩护莫德辉。双代表的专业护航模式应该来自于潘汉年的事先设计,因为杜丽的目标太大了,无法隐藏自己的行踪。莫德辉是张学良的心腹,也是中东路事件期间张学良赴俄谈判代表团的首席代表。他平时从不公开露面,行踪也鲜为人知。但这种设计不是受托人潘汉年一个人能完成的,只能通过委托方张学良的配合才能实现。毕竟双代表模式必须得到张学良的认可,合适的人选必须由张学良确定和联系。而且,张学良必须亲自说明任务。最重要也是最机密的通信密码,是莫德辉到达莫斯科后联系张学良的方式方法,张学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人代他传达。总之,没有张学良,潘汉年是不可能插手的,更别说开始了。也可以推断,杜丽的随从一定是张学良推荐或批准的,目的是为了隐瞒莫德辉的真实身份。因此不难得出结论,杜丽一行的行程主要是由潘汉年和张学良决定和操作的。

第三,一起保守秘密。真假代表是为了保密。Xi事变后,潘汉年和张学良当然知道自己上当受骗,陷入了一场大灾难,以至于他们一辈子都保持沉默。顺便指出,历史学界一直认可杜丽当时的使命,这可能源于当时可能被误导的冯雪峰报告,因此忽略了对张学良代表的深入探讨。

6月27日,冯雪峰向中共中央作第二次报告,称杜丽一行“明天起程赴法转俄,俄方已经有电催他们走,已派一名党员来此协助。”[《党的文献》,2004年第3期,第89页]这份报告显示,冯雪峰对代表的真假一无所知,这意味着中共中央可能对此也一无所知,所有人都认为杜丽是张学良的代表,甚至杜丽可能完全被蒙在鼓里,认为他是张学良的代表。

7月1日,化名“柏林”的潘汉年从香港给王发来密码信,这封信与的报告完全不同,信中明确提到:“现在同志同全权代表博格莫洛夫一起,派、张学良的代表经法国到苏联去,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共产党员随他们到你们那里去了。30日,他们已离开(或将离开)绕过香港。”【《伯林同志的密码信》,1937年7月1日在香港,绝密。[103010第15卷,第221页]这封密函至少说明了三个问题:

第一,潘汉年没有用电台,而是宁愿用电码信单独向王明汇报,可见这件事的保密性非同一般。王明明确规定潘汉年只能单独用文字联系他,避免泄露信息。

第二,杜丽一行的主角是“张学良代表”,而不是杜丽。目前没有资料显示冯雪峰知道杜丽和“张学良代表”不是同一个人。

第三,博格莫洛夫参与了这件事。鲍的公开身份是苏联驻国民政府大使,但潘汉年的密函表明,鲍的秘密身份是斯大林在中国的全权代表,就像大革命时期的鲍罗廷一样。他不可能不知道潘汉年的真假代表计划。

7月初,潘汉年到达上海。"经过柳丁的安排,潘汉年和张学良在城郊租界的一家大旅馆里见了面."[张赟:《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第105页]毫无疑问,潘汉年一定

7月7日,冯雪峰写下了他的第三份报告:“杜丽于6月27日启程前往俄国,从这边派出了一名同志。”[《潘汉年的一生》,2004年第3期,第89页]冯雪峰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功,并向中共中央报告说,杜丽进行了一次旅行。

5.杜丽被拒绝进入俄国。

杜丽一行于7月底抵达法国,但在巴黎逗留数月后,他们不被允许进入俄国。显然,这是王明的安排,主要是为了方便暗中收拾“张学良代表”。然后公开收拾毛和毛岸青。其他人,包括杜丽本人和董建武的儿子,在完成掩护任务后自然失去了角色,所以他们被借口送回中国是很自然的。

中共中央不仅对真假代表一无所知,甚至不能排除被故意误导,因为杜丽在1936年底回到上海,报纸声称他未能入俄的公开原因是日本的反对。之后,中共中央的详细动态和与张学良频繁互动的重要信息开始源源不断地流向莫斯科,严重后果显而易见。

Xi事变期间,张学良在莫斯科有常驻代表的消息不胫而走,连美国记者斯诺都已经知道“张学良派自己的代表去莫斯科”。【埃德加斯诺:《党的文献》,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页】中共中央肯定听说过,但早已是既成事实。那时候忙得没时间去追溯,更难深入,但显然不会忘记。

没有材料显示,潘汉年今后曾就此事向中共中央汇报过,这可能将悲剧埋在了他的后半生。张学良没有向中共中央透露他的代表已经秘密到达莫斯科,甚至在1936年8月底派共产党员李幼文到新疆与苏联联系,目的是向中共中央表明他与莫斯科没有联系,并掩护他已经到达莫斯科的代表。事实上,这已经把中共中央置于危险之中,这可能成为张学良余生挥之不去的负罪感,他再也没有脸回到大陆了。更何况大陆总是说张学良的好,经常想着他的安危,总是在很多方面照顾他。

不及物动词逮捕潘汉年。

1955年3月,在斯大林逝世一周年之际,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号召所有与高、饶反党联盟有联系或牵连的干部,以及我的历史上有什么问题需要说明的。

主动向中央或口头报告或写书面材料讲清楚。潘汉年受到很大震动。”4月2日,潘汉年把自己在1943年会见汪精卫而没有及时报告的情况写成材料交给陈毅转交毛泽东。杨尚昆说:“毛主席看过材料大为震怒,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并作出立即逮捕潘汉年的决定,在4月3日责成公安部执行。”“据此,潘汉年被认定为隐藏在中共党内的‘内奸’”。【杨尚昆:《回忆高饶事件(续)”》,《党的文献》2001年第2期,第20、21页】毛泽东的批示大有讲究,“从此”两字表明毛泽东原先对潘汉年的沉默能够理解也抱有希望,只是看到潘汉年时至今日还隐瞒事实而勃然大怒。至于“内奸”的罪名,人们的思维定势总是与国民党相联系,绝不会想到竟然与王明有关。

1955年4月4日,七届五中全会正式批准逮捕饶漱石和潘汉年。毛泽东在会上说:“以潘汉年来说,多年在党内,大家同他熟悉的不少,是与‘老虎’睡过觉,是瞎了眼睛;但是,一旦发觉了他是‘老虎’,眼睛就应当光亮起来,与之划清界限,帮助党揭露,不要以为与‘老虎’同床过就有所顾虑,而丧失一个党员应有的立场。”【《党的文献》2001年第2期,第21页】

毛泽东号召全党揭露潘汉年这样的“老虎”,其实矛头直指称病拒不到会的王明。王明于1953年12月9日从苏联回国,对上述几次重要会议均未出席。有人写信给毛泽东,批评王明缺席以逃避检讨:“这是一笔既重且多的债,至今尚未还!”【周国全、郭德宏:《王明传》,安徽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38页】毛泽东把信转给了王明,潘汉年的被捕显然已经威胁到王明。此后,王明就以治病为由出走苏联,从此一去不回。

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时说:“什么样的人不杀呢?胡风、潘汉年、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8页】潘汉年私下见汪精卫并没有给中共中央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因此即使没有汇报也罪不该死。但毛泽东公开断言潘汉年“不是没有可杀之罪”,只能是另有所指。

1962年1月,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又一次提到潘汉年:“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09页】杨尚昆说毛泽东的这一讲话:“实际上已经断定,潘早在30年代参与国共第二次合作谈判期间就叛党投靠国民党了。”【《党的文献》2001年第2期,第21页】可见毛泽东已经明确指出了潘汉年成为“内奸”,犯下“可杀之罪”的时间是在“30年代”。

至此可以看出,毛泽东上述一系列讲话有鲜明的针对性,只是因为其所涉历史在当时只能意会而不便明言,使得不知内情者难解其意。此外,当年莫德惠之行过于机密,了解内情者寥寥无几,除王明、张学良、莫德惠与潘汉年外,唯一可能略知一二的只有李杜,他当年被拒入境以及对同行之莫德惠的“失踪”必定会有所怀疑,或有所反映,但也仅此而已,毕竟没有证据,更何况李杜已于1956年8月过世。对此,毛泽东只能寄希望于潘汉年能够主动坦白。潘汉年也同样心知肚明,以会见汪精卫投石问路就是明证。确实,如果不是当年潘汉年的亲笔信公布,也就没有证据证明潘汉年当年的确实施了“双代表”行动。

由于潘汉年事件极其特殊,《潘汉年传》说“一直是由中央的职能部门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经办的。一切重大的决策都是由毛泽东和中央作出的。”【《潘汉年传》,第355页】1962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对公安部的相关报告作了正式批示:“潘汉年是一个暗藏在党内很久的内奸分子,他的罪行极为严重,论罪该杀。由于是从内部查出的,因此给予宽大处理。”【《潘汉年传》,第368页】这一批示相当准确,定性潘汉年是“内奸”,指出“该杀”,但强调是“从内部查出的”,这就正式表明潘汉年事件与其主动交代的见汪精卫之事无关。196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潘汉年的《刑事判决书》中所列的三项“罪名”,第一项就是认定潘汉年“在1936年的国共谈判中投降了国民党”。【《潘汉年的一生》,第267页】这项内容明确界定的时间就是“1936年”,其实也就是用只有潘汉年才心知肚明的语言,告诉他判刑的依据和理由。

有道是诗为心声,或者说,再坚强的内心也需要宣泄。潘汉年在狱中频繁以“爱情”为由写的一些诗,其中就隐藏着他的真实感受:“累汝遭辱蒙荷羞,为人受过分外明。”“又是一年终岁暮,难忘往事走延安。”【《潘汉年诗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6页】潘汉年明知自己“遭辱蒙羞”是在“为人受过”,却有口难言。尽管年复一年,潘汉年一直“难忘”当年完成“双代表”任务后就立即“走延安”送通讯联系密码的“往事”。“相爱成遗恨,奈何了此生。”【《潘汉年诗文选》,第29页】本是“相爱”行为,没想到竟以“遗恨”结果,只能“无可奈何”抱憾终身。“蓦地罡风拆比翼,何时明月待重圆。”“纵死不辞称所爱,此生何时复相亲。”【《潘汉年诗文选》,第26页】他与革命事业的“比翼”以及为此付出的“爱”纵死不悔,只是不知何时才能“重圆”和“复相亲”,重新信任和接受他的“爱”。如果真是这样,也确实反映了潘汉年当时难以诉说也无从诉说的隐秘心声。

七、中共中央对潘汉年的实事求是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了“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这一决定是实事求是的,理由如下:

其一,潘汉年是受蒙蔽的。俗话说不知者不怪,当时潘汉年当然以为张学良的行为有利于中共中央和红军,有利于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与发展,根本没有想要危害党中央和红军的主观故意。

其二,潘汉年是执行上级的命令。作为下级又蒙在鼓里的潘汉年,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是应尽的职责和本分,不仅无可厚非,更是理所当然。

其三,潘汉年是党的忠诚战士。当时王明的身份和地位必定使得潘汉年相信执行其命令就是执行党的命令,更何况还有鲍格莫洛夫的参与,因此根本不可能、也不敢有所怀疑。如果王明要求严格保密,潘汉年即使有所不解也必定坚决执行。日后潘汉年为此入狱无疑是满腹冤屈,“为人受过”显而易见。

其四,潘汉年不敢说也说不清。“双代表”行动后果更严重,所涉及的人和事更多,面更广更深,更说不清,当然也就更不敢说。因此,默默承受所有的委屈与苦难,只能是潘汉年唯一的选择。

其五,潘汉年是受害者。张学良秘密派遣莫德惠,客观上不仅严重威胁中共中央与红军的安全,也害了张学良自身,更害了作为执行人的潘汉年。就此而言,潘汉年确实也是受害者。

当然,潘汉年的错误是非常明显的。首先是作为中共中央情报机构的资深负责人和“双代表”行动的具体运作者,无论如何都应及时向中共中央汇报这一事关大局的重要情报。其次是不该心存侥幸,以私下会见汪精卫投石问路,不仅使得毛泽东勃然大怒,也置自身于极端被动而难以申辩。中共中央的《通知》中有一段颇具针对性的评介:“据潘汉年同志解释,当时他从敌占区回到华中局以及后来到延安,正赶上党内进行整风审干,他怕一旦说出会见汪精卫情况,会被严重怀疑而又无法解释清楚,因而没有向党组织报告,一直拖到1955年4月初才主动作了交代。”“潘汉年的解释虽然是可以理解的,但他长期不向组织报告会见汪精卫这样重要的事情,是错误的。”【《潘汉年传》,第358-359页】这段文字其实表示了对潘汉年当时畏难心情的充分理解,也许针对西安事变发生后潘汉年的复杂心理更为恰当,因为发觉莫德惠对中共中央的危害时木已成舟,而王明又持“尚方宝剑”回国,潘汉年内心之畏惧可想而知。

其实,潘汉年对自身入狱的原委心知肚明。1963年夏,潘汉年出狱不久,在与挚友一次愉快的畅谈中忍不住流露了久憋的心声:“潘汉年还是禁不住为自己的不幸命运而悲叹,但他又只强调自己的过失和对别人的轻信,他从来没有承认过白己有所谓犯罪的动机,但对于党给予的惩罚和处理,却没有半句怨言,他只怨自己。”【唐瑜:《哀思和忆念——潘汉年、董慧同志二三事》,《人民日报》1983年1月31日至2月10日;《潘汉年传》,第371页】潘汉年显然坚持认为自己是奉命行事,没有任何主观故意和个人利益,因此只能是“过失”而非犯罪。潘汉年同时还坚持认为自己“过失”的原因是“轻信”了头顶“国际”桂冠、以组织名义发号施令的王明。但潘汉年没有也不能详说,听闻者虽然也依旧不明所以不得要领,但事实上潘汉年已经非常含蓄又准确地诠释了1936年夏他成功实施的“双代表”行动所种下的祸根。因此,潘汉年也只能自叹自怨了。

总之,潘汉年事件是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发生和酿成的,中共中央实事求是又合情合理的平反通知,使得潘汉年如愿以偿,终于与党和人民“重圆”并“复相亲”了。

潘汉年事件始末

潘汉年夫妇

1955年,潘汉年被定为反革命,1982年才平反。冤案持续了27年4个月20天。为什么一个在党和政府中身居要职的高级干部会突然被捕?但是当时很多人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被捕的?被捕后,他被关在哪里?他的“犯罪证据”是什么?这个案子涉及多少人?妻子董辉的命运和自己的结局如何?

会议期间神秘“失踪”。

1955年3月15日晚,潘汉年乘火车北上参加3月21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市委常委陈毅、柯清石、陈丕显、徐建国、夏衍等参加了会见。陈毅是上海代表团团长。代表团住在北京饭店。

党的代表大会起草的主要议程之一是一份关于高岗和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座谈会上,部分代表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对自己与高、饶的关系进行了自我检讨,同时说明了自己的一些问题。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这一点,并号召所有涉及高、饶问题的高级干部,或历史上有问题但没有说明的高级干部,主动向中央说明问题。毛泽东强调,没有时间在会上发言,或者不想在会上发言的,可以在会后重新写成材料,中央会采取欢迎的态度。

这引起了潘汉年的深思。饶漱石和约翰杨在上海发表的“重用、包庇、掩护一批反革命分子”的材料,以及胡于1954年9月被捕,约翰杨于同年12月31日被押解到北京接受检疫的事实,使潘汉年意识到饶漱石和约翰杨的问题与他有过接触。因为他是上海公安、政法的实际领导人,又是杨约翰的顶头上司,又是胡等人的处理意见,虽然饶漱石做了最后的决定,潘汉年并没有点头,而胡也不可能“重用”。更何况他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心病,那就是1943年他在和胡的挟持下,在南京与汪精卫相遇,但由于种种原因,他始终没有向中央说清楚。

此时,潘汉年深感应该主动向中央说明自己的问题,检讨自己的错误。4月1日,潘汉年找到陈毅,详细讲述了自己12年前在、胡关押汪精卫的经历,并回顾了自己长期不向组织汇报的原因。同时,把他写的报告交给陈毅,请他转告中央。

第二天,4月2日,陈毅亲自去中南海直接向毛泽东汇报了此事,并把潘汉年的材料副本交给了毛泽东。毛泽东的指示:这个人从此不能赊账。随后立即作出逮捕、审查潘汉年的决定,时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亲自组织人员执行。

就在罗瑞卿向高院提请逮捕潘汉年的报告被批准的同一天,4月3日,著名剧作家吴祖光和妻子辛夏风拜访了潘汉年和夏衍,并一起共进晚餐。饭后,潘汉年回到房间。晚上8点,潘汉年突然接到电话,说楼下有人找他,让他马上下楼。毫无准备,潘汉年穿着拖鞋匆匆下楼。找他的人是公安部部长罗瑞卿。

当潘汉年来到客厅时,罗瑞卿立即宣布了逮捕和审查他的决定。然后,在几名便衣警察的陪同下,他走出北京饭店的大门,登上了一辆在那里等候的汽车。汽车立刻消失在夜色中。

因为高度保密,潘汉年身边的人都被蒙在鼓里。最着急的是潘汉年的保安互相照应。他立即去找陈丕显和夏衍打听,大家都说没见过他。

被捕的消息是保密的。

当向启珍和夏衍询问潘汉年的下落时,上海市委二秘陈丕显走过来对他们说:“别担心,潘汉年有要事离开北京,现在找你们已经太晚了。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为了防止曝光,中共中央副秘书长谭震林直接通知夏衍,潘汉年已被逮捕,并让他保守秘密。

潘汉年被捕时,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正在北京举行。4月5日,陈毅在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会议上宣布,潘汉年已被逮捕。他告诉代表们,3360、潘汉年从事革命工作多年,许多在沪的NPC代表都与他见过面或有过接触。请不要担心。因为潘汉年是汉奸被捕,事情发生在1943年。在此之前,他做了很多工作,都是党中央布置的任务,没有背叛党的嫌疑。显然,陈毅的话还有余地。他对潘所谓的“汉奸”问题表示怀疑,也希望与潘汉年有过接触的代表要有正确的态度。

潘汉年被捕的消息,除了在上面提到的小范围内知道外,对外界是严格保密的。上海代表团制定了统一的标准3。当有人问起3360,的潘汉年时,他们说他已经出国了。向启珍被“隔离”,直到7月17日中央广播电台公开发布潘汉年被捕的消息,才被释放回上海。

被判15年监禁。

1955年4月3日,潘汉年被捕当天,押送他的汽车将他带到公安部直属的Kutokuhayashi监狱。潘汉年在这里一直呆到1960年3月,花了将近5年的时间。1960年3月,公安部下属的另一所监狱————秦城监狱刚刚落成,潘汉年被转押到那里。

1963年2月,在秦城经历了两个秋冬之后,潘汉年终于等到了结案的判决书通知。总的来说,就是这一年,在国内政策调整的政治氛围中,毛泽东在1月30日7000人大会上发表的著名“松散讲话”中,再次公开提到潘汉年。他说:“有一个潘汉年,上海前副市长,过去秘密向国民党投降,是CC派人物,现在被关进了监狱,但是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等开始杀的时候,类似的人也得杀。”

就在罗瑞卿向高院请求逮捕潘汉年的报告被批准的同一天,4月3日,著名剧作家吴祖光和妻子辛夏风拜访了潘汉年和夏衍,并一起共进晚餐。饭后,潘汉年回到房间。晚上8点,潘汉年突然接到

一个电话,说楼下有人找他,请他马上下楼一趟。由于毫无思想准备,潘汉年穿着拖鞋匆匆下了楼。找他的人正是公安部部长罗瑞卿。

当潘汉年来到客厅后,罗瑞卿立即向他宣布了对他逮捕审查的决定,然后由几名便衣干警“陪着”,走出了北京饭店大门,乘上了等候在那里的一辆小车。转眼间,小车便消失在夜幕之中。

由于此事的高度秘密,潘汉年周围的人都被蒙在了鼓里。最焦虑的是潘汉年的警卫员相其珍。他马上到陈丕显、夏衍那里去打听,大家都说没有见到过他。

1967年5月22日,潘汉年与董慧被带到了秦城监狱。直接受江青指挥的新的专案组,站在“最最革命的立场”上,对潘汉年采取了“最最革命”的行动,他们不仅将潘汉年的生活标准降低到最低的限度,而且对他进行不停顿的审讯和无休止的折腾,给潘汉年造成了雪上加霜的苦痛。他病倒了。但当时公安部的主管领导居然建议专案组抓紧审讯,并给潘汉年增加一点营养,使他多活一些时间,以利搞清“潘犯”的问题和挖出更多潘所知道的材料。这份充满“革命思想”的请示报告后来经过谢富治、戚本禹等批示,最后由江青拍板认可。

对于江青的“指示”,专案小组不折不扣地执行了。1968年10月至12月三个月内,潘汉年被突击审讯了40多次。

经过近3年“最最革命”的审查以及大规模的内查外调,在没有发现任何新材料的情况下,1970年7月3日,专案组向中央文革小组建议将潘汉年永远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专案组将上述报告呈送江青,经江青转呈毛泽东、林彪、黄永胜、谢富治、叶群、李作鹏等圈阅同意。

然而,真正执行这一刑事意见报告却是1975年3月之后的事。1975年5月29日,潘汉年案的专案组在报请批准,决定对他维持1970年7月上述判刑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湖南省、公安部及秦城监狱,联合派人将潘汉年送到湖南省公安厅所属的第三劳改单位——茶陵县洣江茶场。临行前,潘汉年还被告之,董慧将与他同去洣江。

以萧叔安之名告别尘世

在洣江茶场内,有一间坐落于场部办公楼与职工宿舍之间的土红色砖墙、瓦顶的小平房。它就是伴随着潘汉年、董慧夫妇度过最后岁月的住房。

潘汉年的肝功能本来就有毛病,虽然后来被排除癌症,但由于得不到治疗,身体一直不太好。到茶场后,他的生活尚能自理,还坚持每天打打太极拳,做些轻微的家务劳动,到木工房买些碎木块引火,有时甚至亲自动手用泥和煤拌和着做藕煤。

与潘汉年相比,董慧的身体就更差了。初到茶场时,董慧的身体很弱。加之腿残疾行走不便,高血压病也越来越重,茶场领导为照顾他们,特地派了一个名叫王芝兰的职工家属,每天去照料董慧的日常生活。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治疗,董慧的身体状况有所好转,说话也有了力气,精神也比较正常了。后来,她弟弟给她送来了一把轮椅,她经常由潘汉年推着,在场部范围内转转,有时去看看电影。对此,董慧还诙谐地说:“他(潘汉年)的劳改任务就是照顾我!”

1976年冬天,潘汉年的肝病迅速恶化,加之这期间又患了类风湿症,手脚麻木,浮肿,生活也渐渐不能自理了。1977年2月24日,潘汉年已到了卧床不起的病危状况,经湖南省公安厅报请省委批准,把潘汉年改名换姓后,转长沙治疗。这一天,他被抬上救护车,临走前,他大声地对董慧说:“我会回来的,你放心!”到长沙后,由湖南省公安厅同志陪同,潘汉年被送进了湖南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原湘雅医院),住院登记本上用的是“萧叔安”的名字。

潘汉年被确诊为“多肿肝”,同时还患有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贫血、消化道出血、肺部感染等多种病症。虽然医院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进行了输血和用冻干血浆抢救,但一切都为时已晚。4月14日下午,董慧被送到病房看望潘汉年。见面后两人都哭了,情绪也很激动。董慧安慰潘汉年:“你安心休息,要有信心,要安静。”分别时到门口,董慧又重复了上述这些话。

当天19时45分,潘汉年离开了人世,终年71岁。董慧从长沙招待所赶到医院,向潘汉年的遗体告别。医院领导、医生把潘汉年的病情和抢救经过向董慧作了交代。为了研究病因,经董慧同意,医院对潘汉年的遗体进行解剖,结果发现他的腹腔与胃部全都是瘀血,而肝脏烂得像豆腐渣一样。

潘汉年的遗体于4月17日在长沙市火葬场火化,他的骨灰被埋葬在长沙市南郊金盆墓地西侧半山腰。因为不能用真名,潘汉年的墓碑上只能这样写道:

77——652萧叔安之墓

1977年4月14日病故妻董慧立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了《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通知》将强加于潘汉年头上一切莫须有的“罪名”统统推翻了。这时,距离潘汉年被捕为27载4个月零20天,距离潘汉年逝世为5周年4个月零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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