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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扶老人反被讹”事件反转 警方最新通报来了

jason2021-09-20 17:56:168535

济南警方公布“小伙子扶老人”调查结果:老人被打不是假的。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8年12月26日,在济南市经十路、杨光新路东出口南侧公交站牌处,一名骑自行车的老人摔倒在地。张先生骑着摩托车,把老人扶起来,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送他去医院。老人醒来后,认定张先生是肇事者。

在确认身份后,张先生发布了在事故现场以及交警中队与老人家属见面时拍摄的视频,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在事故现场的视频中,一位路过的女士说可以为张先生作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在另一段视频中,老人家属曾动情地说:“谁骗你的?为什么人们不帮忙?为什么别人就不能难受呢?”

视频发布后,网友认为这是一起“扶老防被冤枉”事件,并对老人家属的行为进行了谴责。就在今天(1月1日),济南交警经过调查取证和痕迹鉴定,上报了这起事故。

警方初步认定,这起道路交通事故基本属实。

济南交警通报,经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并对涉案摩托车、自行车进行痕迹检验鉴定,初步认定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基本属实。据警方介绍,2018年12月26日7时26分许,当张某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阳光新航路由南向北行驶,在经十路路口右转,再沿经十路向东行驶至一处公交站牌时,余马驾驶自行车沿经十路同向行驶。这时,张某某驾驶的摩托车超车到自行车右侧时,摩托车左车把与自行车右车把发生刮擦,造成自行车坠落,老人马受伤。

这意味着交警部门通过技术手段确认,摩托车声称是有人导致老人摔倒。1月1日下午,张某某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他说,自己并不觉得是自己的错导致老人摔倒:“目前警方已经查明了事故的形成原因,因为车重和划伤程度都是不易察觉的划痕,化学成分鉴定也是轻微划伤。”

张某某表示,在出警结果出来后,他意识到了这一点,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老人家属道歉:“我个人接受鉴定结果,并将等待交警部门进一步确认事故责任,积极配合我们公安机关的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我为舆论对对方家庭的影响道歉。”

警方表示,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什么是“无感知的划痕”?法律是如何确定的?

随着警方调查结果的公布,事件发生了逆转,老人确实被张先生撞倒了。但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定义,叫做“不易察觉的划痕”。也就是说,张先生可能不知道他以前打过老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对责任的判断会有什么不同吗?北京悦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岳申山认为,你是否意识到划痕并不会影响责任:“我们最终会从整个事故中判断是谁造成的事故。责任方确定后,将根据其在事故中承担的过错比例确定其法律责任。虽然没有抓挠感,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发生了这种抓挠,承担责任的后果一般会根据他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不会因为他没有意识到就说他不承担责任。

思考:上传视频合适吗?老人摔倒时能帮忙吗?

事故本身需要警方进一步处理,但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张先生首先公布了拍摄的视频,引发舆论对老人的谴责。这种行为合适吗?张先生是否需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岳神山认为需要判断视频内容本身是否诋毁老人,但由于事故属于无谓的划伤,张先生的主观过错并不明显,所以即使视频被诋毁或侵权,张先生的责任也会减轻:“在警方公布调查结果之前,他当时就在网上发布了视频,需要具体看。因为当时我自己收集的一些录音证据,其实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一般来说,如果他的上传不构成对他人隐私和其他权利的侵犯,他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他发布的视频可能包含一些诽谤或其他故意侵权,他可能要承担责任。但是,这个年轻人公布的视频和他公布的目的,以及警方的调查,最终证实他当时是感觉没有擦伤的,所以可以说他在这里可能犯了错误,但是他的主观错误并不是很明显。最终,你可能要承担责任,但可能没有蓄意诽谤那么大。”

济南这起备受争议的男青年扶老事件,再次引发了关于是否扶老的公开讨论。岳神山说,我们不能因为几起坑人的案件就拒绝实施救助行为。同时,我们也要相信,善行的真相是不会被掩盖的:“我的第一个观点是,我们要积极实施救助行为。因为被腐蚀的可能性其实很小,这是一个小概率事件。所以不要因为这种情况就停止帮助我们。第二,因为像我们国家很多城市的城市监控系统已经非常完善了,一般来说,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监控或者其他人的见证来避免,真相会被调查,以确定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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