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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背后的生命观

jason2021-08-19 05:10:197657

姚嘉欣没有在群众狂欢中被遗忘,也没有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生命。死者亲属仍在和数百万网络网友一起“期待”他的死讯,等待“流行”的行刑时刻。活人祭死者仪式结束后,姚嘉欣将被钉在耻辱柱马立克加爵上。令我不解的是,为什么中国人还痴迷于这种原始的同类复仇,并以此为最高目标。

一个.

姚佳欣案二审维持原判,以生到死告终。我把“驾驶事故致人死亡、逃逸案件”进行了分类,大致可以分为六类,把这六类案件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由轻到重进行了排列。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逃逸都是故意的,即他们意识到自己撞了人或者选择逃逸,最后致人死亡。

第一种是肇事者将伤者拉到医院后逃跑。这种人还是有点良心的。虽然他不想承担责任,但他知道救人很重要。因为更多的人害怕在被送往医院的过程中被拘留,这种情况并不经常发生,大多数人都采取第二种方式。

二是事故发生后直接逃生。在压力下很容易做出这种判断,因为更多的是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因此,这应该是频率最高的类型。王的电视剧《说出你的秘密》就讲述了这种情况。肇事逃逸的女主角受不了女儿的标语牌找目击证人,最终选择带着愧疚投降。

第三种是在打人后拖着伤者逃跑致人死亡。还是要排除司机不知道车下有人的情况。这类案件的典型例子是河南张金柱,他在打人一公里后逃跑,被拦截后停车。与后三起案件相比,他似乎被判了死刑,这与当时媒体的影响力无关。14年前的1997年,司法机关对舆论压力的容忍度大大降低。

第四种是将伤者转移到不同的地方,在打人后将其抛弃,造成死亡。因为运送伤者必须在没有人见证的情况下进行,所以第四种情况发生的频率较低。

第五种是撞人后发现伤者没死就开车打滚。应该说滚动次数越多,主观恶性越大。这种情况近年来似乎越来越频繁地发生。一方面是受“宁死不伤”的偏见影响,同时也反映了世界实力的不断下降。

第六种方式是姚佳欣选择的:打人后下车,用凶器将伤者杀死。这是最恶性的情况。上述翻车的情况可以视为驾驶风格的延续,用武器致人死亡尤为恶毒,因为后者已经变成了赤裸裸的杀戮。事件发生后,姚佳欣有亲属陪同,这一事实不足以成为减轻处罚的理由。

第四种、第五种、第六种方法都有杀人动机,所以主观恶性一下子就凸显出来了。

2.2

人的逃避有两种,一种是本能的逃避。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中发现了自我防卫机制。防御的目的是缓解焦虑,恢复心理平衡,如否定、投射、合理化、压制、装饰和补偿等。当压力或挫折发生时,这些防御机制会自动产生。

司机的自发逃离是一种本能的逃避。——后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逃避就是“否认”事故的事实;杀人的原因是“伤者想记住车牌”,所以杀人就成了“理性”的解释。当然,在对自己犯罪的“压制”和“装饰”中对事故情节的选择性遗忘,是自我防卫机制的体现。

不是说人有这种本能的逃避就不用承担责任。人是理性的动物,他会采取理性的逃避,逃避事故发生后的责任。相反,当有意识地决定逃跑时,人们的良心会阻止这种无意或有意的逃跑动机。这是人和动物最本质的区别。可惜的是,姚嘉欣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没有学会承担责任,软弱的良心没有足够的力量去阻止他的恶行,所以他背离了人性,变得更加冷血。

逃避就是拒绝承担责任。我的破车五年撞了三次,对方逃了三次。有两次,停车场有人倒车,他撞了我的车后就跑,跑得特别快。还有一次,一辆军车撞了我车前的镜子后跑了,因为车流量大被拦截。我的车被撞了,逃了三次。请想象一下,中国每天会发生多少类似的越狱事件。事实上,肇事逃逸和撞车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两类肇事者的动机也没有本质的区别。大量逃逸事件的存在表明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从逃逸发生率高来看,我不能保持乐观。

在姚佳欣案例的讲座中,我问在座的同学,如果打开水,会不会把别人放在水房的保温瓶撞倒摔碎;如果你用球踢玻璃门,周围没人,你会做什么选择?你能在事故发生的地方留下你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吗?观众中几乎没有人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中国人的民族性格中有一种深深的逃避。宏观来说,荒谬的人造神话在大跃进的吹嘘之风中已经看到了。在改革中,我看到了明知做不到的弊端;微观来说,我们目睹了长途汽车上的劫匪犯罪,在日常生活中也看到了明目张胆的诈骗。面对这一切,大多数中国人选择逃避。尤其是当他们能够保护自己,成功逃离的时候,又有多少人会选择说真话,说真话,承担损失,承担责任呢?

*三个

不要以为我们和姚佳欣是两种相距甚远的人,他却越走越远,越走极端。与成千上万的交通事故中逃生的人相比,姚佳欣最终还是和亲人一起去受罚,实际上可能是用自己的生命来偿还血债。那些逃犯听到姚佳欣去世的消息会有什么样的心情?他们能继续为自己逃避惩罚的可耻行为感到高兴吗?

“白撞”和“宁死不伤”已经成为很多司机的顽固潜意识,成为他们逃避引发事故(杀人)的内在动力,这无疑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与此同时,“怕毒家不死”的网友们是如此的仇人,以至于李玫瑾教授都是有罪的

方面的探究表现出极大的不容忍,不能允许任何人耽搁药家鑫的死期,就好像是福柯笔下那些簇拥在死刑柱下观看酷刑的民众,期待着刽子手立即动手但又要让罪犯极度痛苦地慢慢死去。大家斥责被告律师“激情杀人”的辩护,但他们却不知道自己也在“激情杀人”——试图用民愤杀死药家鑫。

中国的重刑主义、死刑主义和报复刑主义不止是官方的任性,而是有着深重的群众基础,否则中国就不可能保留引世人关注的死刑记录。在面对罪恶的时候,情感逻辑替代了理性逻辑,报复的冲动替代了中立的审判,功利的算计替代了价值的考量,从民间到官方概莫能外。

在药家鑫挥动的尖刀上我们看到了两个字:仇恨。民众对药家鑫死刑的期待同样是一种仇恨。美国人盖林认为憎恨是一种依附和认同,通过憎恨,形成对被憎恨者的一种敌视,所有憎恨者因此都成了自己人,以此来划分不同群体之间的分界线。对药家鑫喊杀的人,不仅是在表达仇恨,也在表示我们与他(指药家鑫)绝不是一类人。但是,只要当这个世界中还存在着仇恨,即使是两种对立的仇恨之间也存在着相似与相通。

这里体现的是中国人的生命观。中国人的宽容还不足以使他们宽恕有罪的人,也就是说,中国人绝不同情有罪的生命。非友即敌的敌意思维至今还笼罩在国人的心头。如果这样,中国人就永远不能理解在韩国大学生赵承熙杀了32人之后,美国人在葬礼上升起的是33颗汽球;就永远不能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国家要废除死刑,让那么多杀人犯继续活下去;就永远不能理解为什么人类不能去吃掉所有可以吃掉的动物和植物。

药家鑫的冷漠不是他与生俱来的冷漠,也不是他一个人特有的冷漠。这冷漠就来源于几代人从小所受的仇恨教育,来自于不懂底线价值只懂功利主义,来自于“莫问国事,只问自我;不问素质,只问高分”的应试教育,来自于只尽义务却不敢承担责任的教化之中。

言说至此,必须重申这一点,药家鑫之死绝不止是为那无辜的张妙女士抵命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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