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2013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挂盘Mini黄金延期合约和调整合约交易单位的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挂迷你黄金延期合约自2014年1月2日交易日起,个人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或高级交易终端交易迷你黄金延期交收合约(以下简称“mAu(T D)合约”);对于公众客户,mAu(T D)合约可以通过柜台或高级交易终端进行交易。mAu(T D)合同的相关信息如下:
(1)合同代码mau(t d)(mau(t d)合同参数详见附件1)
(二)合同报价1。mAu(T D)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00g/手,最小单报价量为1手,最大单报价量为2000手。
2.mAu(T D)合约停牌首日的基准价为Au(T D)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
(三)保证金比例mAu(T D)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4%,强余额保证金比例为10%。我行可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我行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交易保证金和强保证金的比例。
(四)标准费率个人和公司客户mAu(T D)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费率为8 。
(五)合约清算黄金延期合约的清算顺序为Au(T D)和mAu(T D)。
(六)合约交割mAu(T D)最小交割申报数量为1手,交割品种为标准金锭。其他规格的标准金锭、金条不能用于替代交割。
按照合同清算的顺序,实物库存可以满足上一个合同交割后剩余的部分,然后用于下一个合同的交割。
(七)限仓管理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个人客户mAu(T D)合约和空仓单边最高限额为5000手;对公客户mAu(T D)合约多头和空头的单边最大限额为手。
第二,调整合约交易单位。
自2014年1月2日起,合约交易单位由现行的100g/手调整为10g/手,单笔最高报价量由1000手调整为手,其他合约参数不变(合约参数详见附件2)。
附件1: mAu(T D)合同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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