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案件信息。在经营* *足浴城期间,张某某知道石某在某商务酒店组织卖淫活动,协助石某从事上述活动13次,共20人,并从中获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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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一足浴城老板协助他人组织卖淫。
张某某在足浴城经营期间协助他人组织卖淫。
图片来源于网络。
经法定审查查明,石某某(已判刑)于2017年至2018年长期在林州市从事组织卖淫活动。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在经营* *足浴城期间,张某某认识石某某(微信昵称:* *、微信号:* *)在林州市* *区* *商务酒店组织卖淫活动,并协助石某某。案发后,张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出起诉书。
被告人张某某的个人信息。
被告人张某某,女,汉族,1980年* * * *月* * *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 * * *,小学毕业,经营足浴城,户籍在河南省林州市,住号。林州市* *街道* *村* *镇。2021年1月10日,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被林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1月21日,经我院批准,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被林州市公安局抓获。
该案由林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1年3月19日,被告人张某某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移送我院审查起诉。2021年3月19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已被依法讯问,了解了认罪认罚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意见。审查全部案件材料,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被告同意该案应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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