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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子明事件 仇子明事件始末

jason2021-10-05 00:14:2554320

一名财经记者因举报上市公司问题,被上市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网上通缉。在逃离通缉犯的过程中,记者还写到了微博的自嘲,说他是潜伏而不是潜逃。听起来有点像电视剧里的情节,但最近是真事。003010记者小周子明因举报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被凯恩股份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

目前,《经济观察报》已发表严正声明,坚持报告内容客观准确,同时也支持员工仇子明的履职行为。遂昌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回应浙江新闻网采访时表示,当地警方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了此案。

凯恩股份是否有很多问题报道,我们无法主观判断。但作为媒体,我们认为,一般来说,企业与媒体之间的沟通渠道是多样且顺畅的。即使企业认为媒体报道有失偏颇,通过新闻出版署与媒体协商也是非常有效的。那么,凯恩为何直接诉诸当地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在网上通缉记者?然而,记者的报道本身有什么问题,警方却不清楚,这让人更加怀疑。

事实上,从遂昌县警方的行动来看,虽然他们自称“按照法律程序”,但稍加推敲就能发现漏洞。比如新闻侵权的主体一般是新闻机构,警察不针对报纸而只是贸然针对记者是极其不合适的。然而,在遇到媒体的批评性报道后,上市公司通常会选择民事诉讼,如果他们认为报道中存在差异的话。用犯罪手段对付记者也令人震惊。

我们希望尽快澄清真相。如果报道本身或者记者的行为有问题,我们认为报业协会应该严肃处理。如果没有问题,就要严肃处理这种违背舆论监督的粗暴无序干预。同时,我们认为应该立即制止被通缉的记者,因为这不仅侵犯了记者的基本人格权,也侵犯了新闻媒体的报道权和监督权。

证券的市场和上市公司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我们高度肯定关注和各种媒体对上市公司问题的报道,只要这些报道是以负责任的方式进行的,而不是出于恶意。原本有义务披露准确、完整、充分信息的上市公司,应该宽容媒体的批评。

在西方,记者被称为“无冕之王”。这种说法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辞去《经济观察报》这个上层社会舆论权威的主人后,经常被内阁吸收为地位很高的内阁成员。因此,人们称报纸的主人为“无冕之王”,意思是虽然没有官衔,但有权威和影响力。在中国,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舆论监督就是其中之一。1950年,中共中央专门颁布了《泰晤士报》号法令,规定:“在一切公开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在报刊上,对于工作中的一切错误和缺点,都要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1954年,中央在《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中再次强调:“报纸是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最锐利的武器。”50多年前,周恩来总理指出:“我们监督得越多,进步就越大。只有怕别人揭发自己的错误,又没有勇气承认和改正的人,才怕别人监督。”2005年,中央在《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中明确指出:“舆论监督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新闻工作的职责,是人民的愿望,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

与中央政府强调舆论监督相比,遂昌县公安局的“互联网通缉令”为

虽然中央非常重视舆论监督,但从更广的角度来看,当前媒体舆论监督的环境并不乐观。从媒体的角度来看,确实需要以更专业、更负责、更体面的方式进行舆论监督,才能有效提高报道水平。但主要矛盾是目前很难进行舆论监督。特别是在财经,由于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庞大,“回避媒体”、“公关”、“误导媒体”、“封杀媒体”、“阻挠媒体”的现象相当普遍。一些地方公共机关错误地将舆论监督置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立面,将舆论监督视为不稳定因素,这也使得媒体更难发挥监督作用。财经,记者周子明就是这种背景下的必然产物。

媒体没有特权,但为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正义和人民利益,它拥有神圣的舆论监督权。这项权利应该而且必须得到捍卫。

(编辑: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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